微信月活超11亿,微信商标不属于腾讯?
2021-02-20 09:24:07
微信月活动量超过11亿,微信商标不属于腾讯?5月15日,当港股收盘时,腾讯(00700.HK)发布了2019财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财报显示,腾讯Q1营收854.7亿元,同比增长16%,市场预期886.09亿元;净利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利润)272.1亿元,同比增长17%,市场预期193.96亿元;非会计一般准则下净利润209.3亿元,同比增长14%,市场预期200.26亿元。
用户数据方面,Q1微信和微信月活跃账户合计达到11.117亿,同比增长6.9%,环比增长1.3%。QQ每月活跃账号达到8.23亿,同比增长2.2%。
微信商标不属于腾讯?
2011年1月,微信1.0测试版正式发布并投放市场。虽然历时四个月,但研发成果明显令人满意。
项目建议书很好,劳动成果呈现,员工尽心尽力,一切看起来都很完美。
但是!至于商标微信,第一次没有人注册,直到beta版发布三天后,腾讯才后知后觉的提交了商标微信的注册申请。
腾讯注册“微信”商标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出于速度和稳定性的考虑,也许是因为缺乏知识产权意识,他们只针对“微信”产品的相关功能提交了类似商标类别的注册,并没有覆盖所有类别。
商标局官网的结果显示,截至2015年,“微信”商标注册申请81件,其中腾讯仅占40%,其余均由其他公司或个人提交。
最早申请微信注册的公司不是腾讯,而是创博亚太科技(山东)有限公司,该公司为自己的产品提交了三次“微信”商标注册。
根据商标原则中“先到先得”的原则,创博科技应该认为“微信”商标应该属于自己。也正是因为如此,“微信”商标注册纠纷行政诉讼一审后落下帷幕。原告创博亚太科技(山东)有限公司因不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注册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向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注册评审委员会以“不良影响”为由作出的不予注册的决定。
考虑到本案的事实,如果争议商标的注册获得批准,将给多达4亿注册微信用户和公众服务微信用户带来极大的不便甚至损失,同时也可能导致他们对创博亚太公司提供的“微信”服务的性质和内容产生误解,可能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负面和负面影响。因此,被异议商标已经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禁止的情形。综上所述,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被异议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正是因为腾讯现在的地位稳定,财大气粗,才可以逐步消除原来粗心大意造成的企业品牌损失。饶是如此,资源的浪费和消耗也是相当惊人的。
作为一名专业的知识产权从业者,我们有必要从各方面提高您对商标注册的认识和关注度,绝不因为粗心大意而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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