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解决方案浮出水面,张裕集团收取商标使用费比例下降
2021-02-20 09:24:24
4月4日,张裕A(000869。SZ)发布公告,披露张裕集团的商标方案及相应承诺。
据了解,2010年,山东证监局作出《关于责令烟台张裕葡萄酒有限公司采取纠正措施的决定》,要求张裕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张裕”等商标的权属问题,对于新注册的爱飞宝、金冰谷等商标,应及时变更注册手续。
截至2018年底,“张裕”等商标权属问题尚未解决。除《商标许可合同》约定的商标外,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裕集团)于2010年底前注册的“爱飞宝”系列防御性商标的注册程序未发生变化。
张裕在整改报告中指出,张裕与张裕集团于2010年达成协议,解决“金冰谷”、“爱飞宝”、“爱飞宝”、“艾菲”和“AFIP”的商标问题,张裕集团同意将之前拥有的上述商标无偿转让给张裕。2011年,上述商标正式免费变更为张裕股份。在商标变更手续完成之前,张裕没有向张裕集团支付商标使用费。同时,张裕集团在2010年底前注册的“爱飞宝”系列防御性商标已由张裕集团无偿转让给张裕股份。
但是,“张裕”等商标价值很大。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张裕股份短期内无法取得“张裕”等商标的所有权。但张裕集团和张裕股份会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积极形成可行的解决方案。
此前,张裕董事长周洪江也对蓝鲸制作记者表示,应该说解决一次商标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本次整改中,张裕股份有限公司和张裕集团拟修改《商标许可合同》,直接将张裕集团收取的商标使用费比例从2%降至0.98%,张裕集团将不再使用收取的商标使用费推广张裕等商标和本合同项下的产品。
为确保上市公司张裕资产的独立性,对于免费使用的商标和专利,公司将于2019年6月30日前与张裕集团签订《商标许可合同》和《专利许可合同》;除部分商标和“张裕”商标不能剥离外,张裕有限公司有条件注册或申请,但经张裕集团注册或申请许可的商标和专利,将由张裕集团在2019年底前无偿转让给张裕有限公司。
蓝鲸制作记者了解到,2013年至2017年,张裕集团共收取商标使用费4.21亿元,其中51%用于宣传张裕及本合同项下的其他商标和产品,共计2.15亿元。但用于宣传的金额实际为5003万元,差额为1.65亿元;2018年和2019年共收取商标使用费1.56亿元,其中51%用于宣传张裕及本合同项下其他商标和产品,金额7937万元,仅使用1223万元,差额6714万元。
数据显示,自2013年以来,张裕集团用于宣传张裕及本合同项下其他商标和产品的商标使用费差额累计达2.32亿元。张裕集团承诺在2019年至2022年的四年内用商标使用费抵消上述差额。如有不足,不足部分2023年一次性补齐;如有盈余,将从盈余发生当年起收取超额商标使用费,进一步明确张裕与张裕集团之间收取商标使用费的比例和目的,有利于双方更好地履行《商标许可合同》。
但也有投资者对降低商标使用费比例的方案提出异议,称商标不在上市公司的,必须同意无限期使用,否则随时可以回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