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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未注册商标要遵守什么法律规定

2021-02-20 09:26:44

未注册商标是指商标使用者在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标记,未向国家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的。以下是尚彪对相关法律知识的详细介绍。

使用未注册商标应遵守哪些法律规定?

[解释]

该条有1款规定了对假冒注册商标或者使用禁用标志的未注册商标的相应处罚措施。

一、本条修改本条在原第四十八条的基础上形成。原第四十八条规定:“使用未注册商标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 (一)冒充注册商标的;(二)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的;(3)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本次修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删除原第3项,即“以次充好,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二、原规定的“可以通知也可以罚款”,调整为“可以通知,也可以罚款”。三是规定了罚金刑的标准。

2.假冒注册商标或者使用禁用标志的处罚所谓未注册商标,是指未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直接在商品上使用的商标。未注册商标是商标的一部分,但由于未注册,未取得商标专用权。国家允许使用未注册商标,主要是考虑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对于一些生产不稳定、产品未定的商品,以及一些特定地区在当地生产销售的小商品,采取自愿注册的原则,不强制进行商标注册。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国家会放开对未注册商标的使用。根据该条规定,未注册商标在使用中违反法律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1、关于违法行为的类型。本条规定的使用未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有两种:

一种是用未注册商标作为注册商标。所谓“冒充注册商标”,是指使用未注册商标但名义上是注册商标,或者擅自在商品上标注“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的行为。根据本法第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商标注册人有权在“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上标明所使用的商标是注册商标,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对于未注册的商标,名义上不得为“注册商标”,也不得使用注册商标。使用未注册商标的,称为“注册商标”或者使用注册商标,不仅损害商标管理秩序,而且欺骗消费者,是法律不允许的行为。

二、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即未注册商标使用法律明文规定的商标禁止标记。根据本法第十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与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称,以及与中央国家机关相同的名称、标志、位置,或者标志性建筑的名称、图形;

(二)与外国的国名、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除非得到该国政府的同意;

(三)与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政府间国际组织的,但经该组织批准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和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与“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民族歧视;

(七)具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或者产地的质量等特征产生误解;

(八)有损社会主义道德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名称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是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的组成部分的除外;使用地名的注册商标将继续有效。上述本法明令禁止的商标是法律禁止的商标,不仅不得使用未注册商标,也不得使用注册商标。注册商标,使用禁用标志的,将依法被宣告无效。

2.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根据本条规定,使用未注册商标作为注册商标或者使用禁用标志的,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下列步骤处理:

一是阻止。制止就是命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第二,限期改正。所谓纠正,就是责令当事人纠正违法行为。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具体的纠正方式,包括销毁制造的商标标识等。

三是做个通知。所谓通知,是指通过发布通知、公告等手段,如在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上发布相关违法信息,公开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或者使用禁用标志的违法情况。第四,处以罚款。根据本条规定,对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或者使用禁用标志的罚款,按照下列两种情况确定: (一)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二)违法经营额在5万元以上的,可以处以违法经营额20%以下的罚款。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上述措施中,只有罚款才是行政处罚。本条规定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采取的制止、限期改正、通报等措施。,都不是行政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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