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撤销三年未使用,如何提交使用证据
2021-02-26 11:13:14
随着商标资源的短缺,商标被撤销三年未使用的案件越来越多。所有注册三年的商标都将面临被他人撤销的风险。商标一旦注册就不能坐视不管。如何在商标使用的日常公示中保留好证据,以便在被撤销的情况下提供有效证据,从而保留注册商标?慢慢听我说,记得收藏好随时拿出来。
一、商标撤销三年未使用的法律依据:
第四十九条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变更注册商标、注册人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成为核准使用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未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二、商标在指定商品中的具体表现形式:
1.在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标签等上贴商标。通过直接连接、雕刻、品牌或编织,或在商品附加标志、产品手册、介绍手册、价目表等上使用。;
2.商标用于与商品销售有关的交易单据,包括商品销售合同、发票、票据、收据、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证等。
3.商标用于广播、电视和其他媒体,或在公共出版物上发表,以及通过广告牌、邮件广告或其他方式为商标或使用商标的产品做广告
4.在展览会和博览会中使用商标,包括印刷材料和在展览会和博览会上使用商标的其他材料;
5.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形式
三、服务项目中商标的具体形式:
1.商标直接用于服务场所,包括服务介绍手册、服务场所招牌、店铺装饰、员工服装、海报、菜单、价目表、彩票、办公文具、信笺抬头等与指定服务相关的用品;
2.商标用于与服务相关的文件,如发票、汇款文件、服务提供协议、维护证书等。
3.商标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上使用,或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以及利用广告牌、邮件广告或其他广告方式为商标或使用商标的服务做广告;
4.在展览会和博览会中使用商标,包括印刷材料和在展览会和博览会上使用商标的其他材料;
5.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形式。
四、其中不视为商标意义的使用:
什么情况不算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
下列情形不视为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
1、公布商标注册信息或商标注册人关于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声明
2.不用于开放的商业领域;
3.仅用作礼物
4、只有转让或许可行为而没有实际使用
5.仅用于维持商标注册的象征性使用。
有哪些证据不算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
仅提交以下证据不视为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
1、商品销售合同或提供服务的协议和合同;
2.书面证言
3.物证、视听资料、网站信息是否被修改难以认定;
4.物理对象和副本。
五、在什么情况下,不提供使用证据不会被撤销:
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正当理由
1.不可抗力;
2.政府政策限制;
3.破产清算;
4.不能归责于商标注册人的其他正当理由。
@所有商标持有人一定要记住,如果商标被撤销三年未使用,请记得向商标局提交使用证据,并保证是有效的使用证据。不要狂妄地认为商标一旦注册就没人能抢,也不要认为是骗子。收到此通知后,一定要记得在商标局官网上查看确认是否属实。如果有,一定要记得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使用证据,不要说我不知道!商标局不会管你不知道!未提交使用证据或者提交的使用证据不符合要求的,撤销注册商标。除非你处于上面第五点的情况。
三年不使用的商标撤销制度,原本是为了释放未使用的闲置资源,激活重新使用。但由于《商标法》规定任何人都可以申请撤销,撤销的要求相当低,只要不使用,就不需要提供任何证据,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权利滥用。只要对方提出申请,你就要积极回应,否则,注册商标将被撤销。这在一定程度上给商标注册人带来了很多麻烦。我希望并期待未来的《商标法》对三年未使用的申请人的资格进行限制,使资源可以激活但注册不被惊动。到底要不要限制?怎么限制比较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