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深圳注册公司万事惠一站式服务平台!

  • 热线电话
  • 0755-83675288 13560715488
  • QQ
  • 省钱省心
  • 专业高效
  • 一对一服务
  • 安全保密

DVD属于第9类商标,灶具属于第11类,两者构成类似商品吗

2021-02-26 11:19:12

DVD属于9类商标,炊具属于11类。它们构成类似的商品吗

我是一家商业杂志的编辑。我在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时候,对商标争议裁决第1403504号“先科”有一些疑问。你能帮我解决这个问题吗?非常感谢!

1.深圳对外经济贸易投资有限公司,如果其注册商标不包括灶具、热水器产品,可以生产吗?如果生产,可以用R的商标吗?

2.如果a公司的注册商标是x,属于9类产品,而b公司在2000年注册了x商标的11类产品,a公司的x商标在2002年成为知名品牌,这种情况是否适用跨类保护?

3.DVD属于9类,炊具属于11类。是否构成类似商品?如果不是类似商品,消费群体的团结是否也构成侵权?

问题1:这些产品是可以生产的,但是不能使用带有R的注册商标。在第二、三个问题中,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和侵权认定没有“一刀切”的标准,应根据一方是否有主观恶意、商标使用的时间和范围等来认定。建议咨询当地工商部门。

商标商标交易平台提供商标转让服务,商标交易为商标

上一篇:FSY图形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寄出了吗
下一篇:澜织秀商标下发的商标证书的商品服务项目和我们申请的不一样怎么办

版权所有:深圳万事惠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53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4041065号

初步创业计算器

您的需求 :

您的昵称 :

您的手机 :

微信或QQ :

报价有疑问?完善以上信息

让我们更了解您的需求优先为您解答

您的创业初期预算 2326

成本费:111

人工费: 111

刻章费: 111

以上费用为所有范围整体估算

实际费用根据您所需办理的需求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