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类商标付款宝复审被驳回原因
2021-02-26 11:20:34
2008年2月18日,我开始写一个在成都出租屋创业的程序。当时女朋友给我打工写程序创业;
2008年10月16日,我成立了成都迪塔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万元;
2009年2月24日,手头钱不够,通过代理公司申请注册,拿到了三个商标的受理通知书(注:2009年3月12日是受理通知书的签发日期)。其中包括目前已成功注册的商标“迪塔奥”;“dftb.cn”以及后来被拒绝的“本地淘宝”和“支付宝”两个商标;这三个商标属于第42类注册申请。此时“四川支付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尚未成立,正在办理中,故申请人仍使用“成都迪塔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同一法定代表人。
2009年3月20日,我借钱成立“四川支付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万;
2009年4月10日,我再次以成都迪塔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申请人,通过代理申请注册第36个商标“支付宝”,注册申请号为7317953。(注:2009年4月16日为商标受理通知书发出之日);
2010年2月4日,我和女朋友花了9块钱登记结婚。我们没有酒席,没有房子,没有婚纱照,但是我们在之前的商标注册申请中投入了5600元,花在后续商标驳回复审上的钱超过了1万元。这不是对我们的抱怨。只要商标能够依法公正成功注册,我们认为是值得的。
2010年7月21日第42届商标“支付宝”;(注册申请号:7215302)被拒绝,因为该商标仅直接表达了服务的内容和特征。(但同样直接表达服务内容和特点的“支付X”已经成功注册,是执法不公的具体表现)
2010年7月28日,第36期商标“支付宝”(注册申请号:7317953)被驳回,驳回理由仍然是该商标用于指定服务项目,仅直接表达服务的内容和特点。(但同样直接表达服务内容和特点的“支付X”已成功注册,仍是执法不公的具体表现)
2010年8月23日,我们委托代理支付第42个商标“支付宝”做一个拒绝审查,希望通过这次审查,让商标评审委员会审查更多的信息。(第一次在市场申请时,委托代理人注册一个商标,每个商标需要1400元到1800元。一个商标被驳回的话,每个商标要花费3500元到4500元,如果这些任务完成后商标没有成功注册,那么成本就浪费了。)
2011年1月6日,等了一年多,我在期待“付款宝”;由于该商标无效,以前的钱被浪费了。创业真的那么难吗?
2011年1月7日,我再次以“四川支付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商标申请人,委托商标注册机构再次注册该商标,也是“支付宝”;商标也是42种经营范围
根据《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仅表示商品或者服务的内容和特征的商标,不得注册为商标。同时,《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前款所列商标,取得显著特征,易于识别的,可以注册为商标。你所说的“Pay X”商标应该属于上述情况,其获准注册并不意味着它不仅代表了服务的内容和特点,还可能因为有记载的证据可以证明其使用后取得了显著的特点而被批准注册,相关公众将其作为商标进行认定。因此,如果您认为您的商标通过您的宣传和使用已经获得显著特征并可以注册,请在收到商标评审委员会驳回复审的通知后30天内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根据前述法律规定的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据。请及时行使权利,通过法律规定的有效程序和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