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分公司注册的流程
2021-02-26 11:25:31
如何注册分公司
1.设立分公司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一)公司登记事项包括:名称、经营场所、负责人和经营范围。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其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二)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报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申请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其次,公司章程及公司公司登记机关盖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此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最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不能承担责任的,由总公司承担。
2.注册分公司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要求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加盖公司印章的公司章程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行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的登记前必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3.如何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行的具体流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署)。具体委托事项、委托人权限和委托期限应当标明。
(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分支机构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提交自有房产产权证复印件;提交租赁房屋的租赁协议复印件和出租人房地产许可证复印件;免费使用的,提交业主使用许可证明原件和业主产权证复印件;未取得房地产许可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人为宾馆、饭店的,应提交宾馆、饭店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公司出具的办公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七)申请登记的分公司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的登记前必须报经批准的事项,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执照复印件;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八)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支机构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设立分公司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第三十九条分公司是指公司在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组织。分公司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第四十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如果注册获得批准,将颁发营业执照。
第四十一条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经营场所、负责人和经营范围。
分支机构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四十二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报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和经公司公司登记机关盖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公司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四十三条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因公司名称变更而变更分公司名称的,应当提交《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变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应当提交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变更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新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变更登记的,应当换发《营业执照》。
第四十四条公司撤销分公司的,应当自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后,没收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如何规避设立分支机构的法律风险
1.设立分公司可能会面临哪些法律风险?
根据实践经验,在一般分公司模式下,任何不规范的操作或超越分公司权限的行为都可能给总行造成风险和损失。
(一)合同管理风险
1、合同签订的风险。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代理人,应在总公司授权的范围内进行业务承包。在实践中,分行签订合同时,只需加盖分行印章,并不是每份合同都要提交总行加盖总行印章。与分支机构有业务往来的公司或个人,一般不强制分支机构在合同上加盖总行印章。如果总行授权范围模糊,分公司会与第三方签订合同(担保合同除外),即使违背了总行的真实意思表示,由合同引起的民事后果由总行承担。
2.合同履行控制的风险。由于大型企业的许多分支机构分布在全国乃至世界各地,所以在签订合同后,分支机构通常继续负责合同的履行。由于总行对异地分支机构的控制相对宽松,如果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不及时处理,可能会导致合同纠纷和纠纷。
当合同由总公司签署并移交给分公司履行时,实际工人可以而且仍然有不按合同履行合同的违约风险。
(二)分公司经理滥用职权侵犯公司利益的风险
分支机构的运作一般是相对独立的。与总行内部职能部门经理相比,分行经理的权限更高,资源更多。许多公司主要关注分支机构的经营业绩,忽视了对分支机构经理的监督和管理,往往导致分支机构经理滥用职权、侵犯公司利益的风险。常见风险包括:
1.分公司管理层泄露或者出卖其持有的公司客户信息或者商业秘密,获取不正当利益的;
2.分行管理人员自营或帮助他人经营与分行或总行相同或类似的业务,给总行造成损失的;
3.挪用分行的财产和资金。
(3)抵押担保风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1.未经总行书面授权,分行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分公司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分公司经总行书面授权提供担保的,总行书面授权范围不明确的,分公司对担保合同约定的全部债务承担担保责任。分行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担保责任的,由总行承担民事责任。
虽然根据法律规定,分公司提供的担保无效的,由分公司管理的财产承担。总行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是由于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资产,实际上最终损失和责任都是总公司和分公司共同承担的。
(4)其他
由于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品牌和企业名称,对外经营活动必须使用总公司的名称。如果分公司存在法律风险,很容易导致对总公司品牌形象和声誉的严重打击和冲击,进而导致其他衍生的法律风险。
二、如何规避分支机构设立风险?
1.公司决定设立分公司的,应当按期办理登记手续,使其规范经营;决定不设立的,应当尽快终止设立活动,撤销相关文件,退休相关人员,不得拖延。因为分公司设立过程中产生的相关债权债务,应当由作为“发起人”的公司承担。一般来说,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作出决定或者经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选择分行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可以说是分支机构的核心部分,对分支机构的整体运营起着关键作用,他的个人行为往往代表着分支机构的行为。所以在确定人选的时候要非常慎重。对于不熟悉的人,在预约之前,一定要对其个人信用进行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尤其是挂靠和签约的分支机构,主动上门寻求合作的,不仅要听他们一边倒的话,还要对人进行细致的调查。必要时也可以要求他们提供一定的担保,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防止被欺骗。
3.规范分行的会计和财务制度。分公司会计人员做账,公司财务部门汇总财务分析。根据规定,我公司应直接负责分公司员工的招聘。所以要善用事务的力量,会计等关键员工由我公司统一分配、招聘、管理,做到独立于分公司领导,避免出现财务问题,损害公司利益。就像震惊股市的郑公司倒闭一样,倒闭的原因之一是分行的财务制度不健全,账面上的逾期账款像天文数字。
4.明确公司对分公司的指挥流程和分公司对公司的汇报流程。虽然分公司在我公司以外的地区相对独立,但作为我公司经营的延伸,其民事责任仍由我公司承担。因此,双方不应该各奔东西,而应该建立密切的联络机制,使我公司能够有效地操纵分公司。比如可以规定分行的大额贷款和其他资金流都要经过我公司的批准,否则要由相应人员承担不良后果。
以上是边肖提供的青岛分公司注册流程。希望你能喜欢!
上一篇:注册省级公司条件
下一篇:注册一家香港公司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