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复审
2021-02-26 11:26:17
什么是商标异议审查?
商标异议人或者异议人对商标局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商标异议裁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定。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人只能是原异议案件的当事人。
商标异议审查的材料有哪些?
申请异议审查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商标异议复审申请(首页),代理机构应提交委托书;
2.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文字样式);
3.商标局的异议裁定(原件);
商标异议审查的前提条件
1.申请人资格:必须是商标局裁定的商标异议的当事人之一(异议人或异议人)。
2.申请期限:商标异议当事人应当在收到商标局《商标异议裁定通知书》后十五日内申请异议复审。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造成延期的,可以在期满前30天申请延期,是否允许延期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
3.答复期限:自收到《商标异议复审答复》之日起30日内答复。
4.评审费:商标异议评审申请费1500元/件;商标异议复审和答辩不收费。
商标异议审查文件
1、申请人应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
2.争议商标国际注册的,在注册号前加“G”。
3.申请人是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必须填写准确的姓名和有效的联系地址。
4.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在其姓名后填写身份证号码。
5.共同申请人或者共同商标的当事人参加商标异议审查的,应当指定一人作为代表。
6.申请人提交复审申请后需要补充相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申请中声明,并自提交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与申请相同数量的证据材料;未在申请表中声明或者申请期限届满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补充相关证据材料。
如何写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
1.本申请表(第一页)适用于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提出的商标异议复审申请。
2.具体的复审请求、理由、事实依据和相关证据,应当按照《商标评审规则》及所附《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正文式)附材料,并与申请书一并提交(第一页)。部分商品或服务的复审申请应在所附材料中注明。本申请书(第一页)及相关附件应根据对方人数提交相应的复印件。
3.争议商标国际注册的,在注册号前加“G”。
4.如果申请人是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必须填写准确的姓名和有效的联系地址。
5.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本申请表中只需填写其中一个人的姓名和地址,其他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应在所附材料中注明。
6.共同商标的共同申请人或者当事人参加商标异议审查活动的,应当指定一人为代表;共同商标的当事人没有指定代表人的,以商标注册申请书或者商标注册簿载明的顺序的第一人为代表人。本申请书(第一页)中申请人及其联系人或被申请人一栏只填写代表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和电话号码,其他共同申请人或有共同商标的当事人应在所附材料中注明。代表变更时,必须获得被代表方的书面授权。
7.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授权其在中国的代表办理商标异议复审的,该代表视为申请人的联系人,在申请人的联系人、通讯地址、电话号码栏填写相应内容。
8.如果申请人需要提交补充证明材料,请在相应的方框内打“√”。
9.未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的,无需填写商标代理栏。
10.收费标准:商标评审费1500元。请通过银行汇款(没有邮局汇款),并在此申请中附上汇款单据的副本,并将其提交给商标评审委员会。
以上是边肖为大家提供的商标异议审查。希望大家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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