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的时间
2021-02-26 11:26:23
商标异议的时限是什么?
提出异议的期限以公告之日起三个月为限。对初步审定后未公告的商标和已公告但自公告之日起已公告三个月以上的商标,不得提出异议。这一规定客观上保障了商标注册的正常进行,维护了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利益,给了想提出异议的人足够的时间获取初审时公布的商标信息。
商标异议应该如何处理
1、商标异议,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注册申请人提出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商标公告后提出的不同意见,请求商标局驳回其商标注册申请。
异议人是异议人,商标注册申请人是异议人,初步审定的商标称为被异议商标。
2.必须在法定异议期限内提出
为了保护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利益,提高注册效率,《商标法》规定了异议期限,即自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
3.需要提交的文件
一、提交商标异议申请。
b、商标异议如果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应附商标代理委托书。
c、有明确的异议请求、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
如果反对者提供的反对文件中有外国文件,必须翻译成中文。
商标局对补正后的异议材料不予受理,异议不成立的,异议人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并将拟补正后的材料提交商标评审委员会。
商标局收到异议后,如果符合异议程序的要求,经审查手续齐全,将发出《异议受理通知书》,并将商标异议副本发送给异议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异议通知和异议副本之日起3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商标异议需要哪些文件?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法律程序,旨在监督商标局做出公平、公开的商标认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需要提交的文件
(一)商标异议申请;
(二)请求和事实依据明确,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
(三)被异议商标的初步审定公告副本;
(4)对手的身份证明。
(五)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请商标异议的,还必须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申请商标异议需要注意什么?
需要注意的事项
1.商标局收到商标异议申请后,经正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发给《受理通知书》。如果是异议人本人提交的异议申请,商标局将直接向异议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如果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商标局将向商标代理机构发送《受理通知书》。
2.异议人只能对《商标公告》初步审定并公布的商标提出异议。
3.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内对初步审定后公布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期为3个月,自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至注册公告前一日止。
4.异议人提出的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有相应的证据支持。申请异议时不能提交证据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中写明,并在提交异议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证据(可以在3个月内邮寄提交)。
5.异议期最后一天为法定节假日的,可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6.商标异议答辩的期限为30天,自收到答辩通知之日起计算。异议更正和证据提交的要求和时限也适用于辩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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