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复审的作用
2021-02-26 11:26:25
商标异议的功能
第一,保护商标在先注册人的利益;
二是保护商标初审人员的优先申请权;
三、规避注册商标申请人不应获得商标专用权。
商标异议复审的可能裁决结果
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的商标异议复审申请,将按照《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和《商标评审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复审裁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并书面通知双方。
(1)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商标局的异议裁定理由不成立时,将撤销商标局的异议裁定,批准复审商标的初审和公告,并移交商标局进行相关审查和公告;
(二)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认为商标局驳回理由有效的,应当裁定驳回被复审的商标;
(3)在复审中,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商标局驳回理由成立于部分商品或者服务——在原商标初步审定中,该部分指定商品的商标注册申请未获核准注册,被异议商标在该部分商品上的注册被驳回;异议商标在异议不成立的商品的另一指定部分予以注册,经核准注册的部分移交商标局审查公告,发给商标注册证。
商标异议复审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在收到裁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何请求商标异议复审,如何申请商标异议复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作出裁定。
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作出裁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复审程序中的另一方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商标异议复审申请期限
商标异议当事人应当在收到商标局的《商标异议裁定通知书》后十五日内申请异议复审。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造成延期的,可以在期满前30天申请延期,是否允许延期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
申请商标异议复审所需材料
(1)申请人应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异议复审申请,申请人应认真填写申请书,并在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上注明:
2 .申请人提交复审申请后需要补充相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申请中声明,并自提交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与申请相同数量的证据材料;未在申请表中声明或者申请期限届满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补充相关证据材料。
③具体复审请求、理由、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据按《商标评审规则》及所附《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正文)填写:
申请人提出的“复审请求”应当载明《商标法》及其《商标实施条例》的具体条款和要求;申请人申请对部分商品或者服务进行复审的,应当在“复审请求书”中写明;
申请人在阐述“事实和理由”时,应当陈述有关事实所依据的证据,并提供证据目录清单,写明证据的名称和来源以及需要证明的具体事实和理由;
④同时附上加盖商标局印章的《商标异议裁定通知书》原件和商标局发出《商标异议裁定通知书》的信封(以确定是否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复审)。
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和物证。
⑥当事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供的证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应当经所在国公证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所在国缔结的有关条约规定的认证程序。
⑦当事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供的证据在香港、澳门和台湾省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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