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公司名称商标注册
2021-02-26 11:30:29
公司注册商标前应该怎么做?然后我们来看看下面小系列带来的查询公司名称和商标注册,可能就是你需要的。
如何检查一个商标是否在网上注册
1.商标查询方式比较复杂。今天我们介绍一下网上查询的基本步骤,也可以通过商标局委托查询。
2.首先我们进入了中国商标网,政府提供了商标近似查询、商标综合查询、商标状态查询、错误信息反馈四项服务。
3.我们点击进入综合商标查询:用户可以通过商标编号、商标和申请人名称查询某个商标的相关信息。
4.查询方式有五种:国际分类号、注册号、品牌名称、申请人名称(中英文)。查询是否注册,我们只需要使用“商品名称”。
5.我们以搜索“百度”为例,在商标名称中输入百度,然后点击查询
6.如果结果被发现,该商标已被注册。那你只能换一个商标
7.如果“对不起!没发现什么结果。”恭喜,商标还没注册,去注册吧。"
注册商标所需信息
1.以企业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2.以个人名义申请登记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提供商标文字或图案。如果需要保护色彩,需要提供色彩图案;
4.提供拟注册的商品/服务,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参照《商标注册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第九版和商标局根据上述国际分类表修改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分区表》;
5.提供加盖公章或签名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可从本网站下载;特别是商标代理委托书上的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完全一致。
商标注册流程
商标注册流程一、形式审查
经正式审查,申请手续齐全,申请文件填写符合规定的,商标局应当发出受理通知书。
申请手续不全或者申请文件填写不符合规定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申请手续基本齐全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要求,但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应当向商标注册申请人发出补正通知书。申请人逾期补正并退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未补正或者补正逾期的,商标局将发出驳回通知并退回,申请日不予保留。
商标注册流程二。实质性考试
通过形式审查后,商标申请进入实质审查。经实质审查,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商标申请,由商标局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
申请被驳回的,应当向申请人发出驳回通知书。
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的内容可以修改的,应当出具审查意见。申请人逾期答复的,商标局继续审查。
初步审定的商标由中国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对中国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
没有异议或者裁定异议不成立的,由中国商标局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在《商标公告》上公告;异议经裁定成立的,不予核准登记。
复审请求
在商标注册过程中,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其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做出批准或不批准注册的最终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异议裁定不服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做出最终决定,并书面通知双方。
商标审查的流程是怎样的?
商标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1)商标形式审查(3-4个月),确定申请日期很重要。由于我国商标注册采取申请在先的原则,一旦申请日成为确定商标权的法律依据,商标注册的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之日为准,商标局收到符合形式要求的申请受理通知书。(2)商标实质审查(12个月)。商标实质审查是由商标注册主管机关进行的核对、数据检索、分析比较、调查研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者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在此期间,在商标未获准注册前,请不要标注注册商标(如“注册商标”和“?”等等。),可以标注“TM”。此外,在注册未获批准之前,带有商标或商标标识的商品和包装不应一次生产过多,以免因注册受阻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如何在国外注册商标
从现有的商标保护国际公约和惯例来看,中国企业在国外注册商标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直接从东道国申请商标注册;第二,国际商标注册是通过马德里协定和议定书办理的。
直接向东道国申请商标注册
在国外申请商标注册时,应委托所在国的商标代理人。一方面,大多数申请人不具备被申请国的商标法知识,不知道具体的申请程序。另一方面,是因为大多数国家规定非本国国民应当委托自己的商标代理人申请商标注册。至于委托哪个代理,就看申请人自己选择了。申请人可以委托所在国家的贸易伙伴寻找,也可以自己寻找。目前很多企业愿意接受的是委托我们的商标涉外代理机构办理。由于这些组织与多家国外商标代理人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很容易委托他们在国外申请商标注册,时间也比较满意。委托这些机构办理时,只需出具相应的委托书,提供相应的商标图案(文字标记有时不需要提供图案),并指定必要的商品范围。如果申请人委托其国外贸易伙伴代为办理,双方应签订协议,声明其以我公司名义申请注册,以防止该商标落在边上。
通过马德里协定和议定书进行商标国际注册
中国分别于1989年10月和1995年12月成为《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和《议定书》)的成员。因此,中国企业可以通过商标在马德里协定和议定书成员国的国际注册获得商标的法律保护。
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前,申请人必须先在原产国注册该商标或者取得该商标在原产国的初步审定,初步审定公告已经公布。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的商品和服务范围不得超过在原居住国注册的商标和服务范围。
如果中国企业需要在《马德里协定》和《议定书》成员国中的一个或多个国家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可以直接到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也可以从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中文申请表,用中文填写,按规定提交国家商标局。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后,应当对相关申请程序进行相应审查;手续齐全的,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将申请文件翻译成法文,送交国际知识产权局,由国际知识产权局办理商标注册。国际局对申请进行审查后,将对该商标进行注册,颁发该商标的国际注册证书,并通知指定保护的国家(协议中成员国一年,协议中成员国18个月)进行审查。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国际注册并不产生专有权,换句话说,注册人的商标在成员国不能直接受到保护。只有当注册人在一个成员国申请保护,并且被请求国的商标主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不驳回保护请求时,国际注册商标才能在该国享有与其本国注册商标相同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