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领导人的名字能用来注册商标吗?
2021-02-26 11:30:54
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一直是商标注册人商业标识的最佳选择。因此,有许多商标申请使用国家领导人的名字。然而,不以国家领导人的名义注册商标似乎已经成为国际惯例。因此,大多数申请经常被拒绝。不是,最近很多商标代理机构用“达”注册商标,被拒
在此之前,也有江西的白酒厂商稍加更名就注册毛泽东、江泽民的案例,广州的一些公司试图将柯林顿注册为高档安全套商标。但似乎都没有成功(驳回的理由自然是商标法规定的“其他不良影响”)。不过也有偶尔成功的,很快就作废了。商标查询的重要性就体现在这里。
在中国商标法中,下列商标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并且与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的具体地名或者标志性建筑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名、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与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但经该组织认可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和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与“红十字会”、“红新月会”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的;
(七)夸大宣传和欺骗性;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所以商标注册最好不要拿国家领导人的名字开玩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