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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东公司商标注册

2021-02-26 11:33:51

广东的公司如何申请注册商标?2016年申请商标注册应该怎么做?边肖给你带来了一些关于如何注册商标的知识,你可能需要这些知识。

商标注册流程

商标注册流程一、形式审查

经正式审查,申请手续齐全,申请文件填写符合规定的,商标局应当发出受理通知书。

申请手续不全或者申请文件填写不符合规定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申请手续基本齐全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要求,但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应当向商标注册申请人发出补正通知书。申请人逾期补正并退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未补正或者补正逾期的,商标局将发出驳回通知并退回,申请日不予保留。

商标注册流程二。实质性考试

通过形式审查后,商标申请进入实质审查。经实质审查,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商标申请,由商标局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

申请被驳回的,应当向申请人发出驳回通知书。

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的内容可以修改的,应当出具审查意见。申请人逾期答复的,商标局继续审查。

初步审定的商标由中国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对中国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

没有异议或者裁定异议不成立的,由中国商标局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在《商标公告》上公告;异议经裁定成立的,不予核准登记。

复审请求

在商标注册过程中,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其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做出批准或不批准注册的最终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异议裁定不服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做出最终决定,并书面通知双方。

商标蹲着怎么办

《商标法》的相关规定是真正的商标所有人维护自身权利的法律保障。域名抢注发生后,企业可以依法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争议。

当事人在提出争议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时间限制。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物权人认为其商标被他人恶意注册的,可以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商标法》规定了五年的申请期限,有利于物权人发现商标抢注行为,依法维权,同时督促当事人及时寻求法律救济,防止相关商标法律关系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

二、申请文件的提交。

申请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争议裁定申请,申请文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证据材料,并根据被申请人数量提交相应复印件。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修订了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文件格式,并于2002年9月19日以《关于公布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文件格式的通知》[国办发(2002)234号]予以公布。其中,商标评审应使用《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等文件格式。

如何识别恶意抢注商标

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的。通俗称谓。根据现行《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已经被他人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因此,“恶意抢注”是指申请人以不合理或者非法的手段,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构成“恶意抢注”的要素如下:

(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一个主观要件“恶意抢注”,申请人申请的商标是他人已经作为自己的商标使用的,这种行为本身,已经侵犯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就等于是以合法的方式窃取。更严重的是,一旦注册成功,“恶意抢注”的申请人成为合法所有人后,就会利用其注册商标的占用权,禁止他人使用自己的商标,或者利用其处分权,以高价转让或者许可抢注人使用该商标。如果达不到这些目的,他们就会提起侵权诉讼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举报,要求赔偿。现实问题是,如何确定这个主观要件的成立?

我们不可能深入申请人的内心世界去了解他们的主观意愿是否是为了不正当利益,而仅仅通过现象去分析他的本质。有哪些现象可以分析?

先看他注册成功后能不能自己用,也就是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这个产品是不是和抢注者的产品差不多或者差不多;

二是是否以高价将商标转让或许可给抢注者;

第三,是否直接指控网络占用者侵权并提出赔偿要求。通过这几个方面的分析,如果申请人的注册商标不是主要由自己使用,甚至没有产品,然后高价转让或者向注册人提出赔偿要求,就可以准确地确定他的主观目的,即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即商标注册申请人以不合理或者不合法的方式,谎报商标注册申请及相关材料中的有关事项,但对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来说,无法审查申请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因此,认定不正当手段,只能由抢注者提出证据,证明申请人在异议程序中或者在随后的商标撤销申请中采取了不正当手段。有哪些不正当的手段?

1.申请人利用与他人的关系。中小企业是最容易被蹲的对象。因为中小企业在向市场推出自己的产品时,往往在推出产品之前不进行商标注册,更多的时候是在其产品产生一定影响之后才进行商标注册。

2.利用和别人合作的背景。作为合作者,他们最清楚域名抢注者的商标使用。有的在合作过程中偷偷将合作者的商标注册为自己的商标,有的在合作后先注册合作者的商标。

3.其他熟悉同一地区情况的人。利用其不同条件和自身优势,如经理、法律顾问、记者、商标代理等。,在新闻采访或者管理的过程中,他们可以了解到经营者的商标使用情况,并且可以预见到抢注商标和先注册带来的好处。以上列举的几种不公平手段的共同点是,他们抄袭他人已经使用过但以后申请注册的商标,没有在申请注册的商标上凝聚智慧和创造力。本质上,他们采取欺骗手段,以合法的形式掩盖违法或不合理的性质,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原则。

(3)注册成功,这是客观或事实要求,最终会导致“恶意抢注”。如果在异议程序中,注册人发现自己的商标被他人申请,可以提出异议,导致注册不成功,当然不是“恶意注册”。

事实上,在实践中,大量的经营者并不知道自己的商标已经被他人申请注册。尽管程序中有三个月的公告期,但并非所有运营商都能及时看到这一公告。通常,直到非法占有者成功注册,他们才知道自己的商标比别人先注册。那么,构成这一要素的成立,至少有以下几个因素:

1.注册商标是否有一定影响。通常,没有人会在没有任何影响的情况下急于注册商标。“有一定影响”是指某一地区某一人群认可的与众不同的标志。事实上,一旦商品或服务投放市场,由于广告的作用和交易过程,商标的影响力已经开始出现在公众的脑海中,其影响力已经达到一定程度,比如一定的地理范围和一定的人群范围。如何认定「有一定影响力」?在我看来,可以从广告、销量、市场份额、消费者意识、地域辐射等方面进行全面调查。

2.是否是已经使用和正在使用的商标。注册商标应被认为是注册人已经使用和正在使用的商标,即应强调商标的持续使用。被注册人已经使用的注册商标中途停止使用的,不应当认定为“注册”。

衡量一个商标是否持续使用的一个简单方法就是看其产品是否持续投放市场。当然,如果商标使用晚于注册所有人,就不存在优先注册问题。该时间点以申请人向商标局提出申请之日为准。

如何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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