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人和代理机构报送商标申请件的注意事项
2021-02-26 11:37:04
1.提交商标注册等相关文件时,应当打字或者打印;
二、提交各类商标申请必须用订书钉装订。
装订顺序:(1)申请书(2)授权委托书(3)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应齐全,字迹应清晰)(4)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肖像商标、集体、商标证明材料的“公证”)(5)商标图样(新申请书);
绑定位置:商标申请的右上角。
三、提交各类商标申请必须附清单,并在清单上加盖代理机构公章。清单一式两份:一份随正文邮寄,一份自己保管。邮寄日期和条形码号码应登记在您自己保存的列表中。商标申请直接送达的,必须附两份清单。请在单子上写下代理机构的电话号码。
4.列表中填写的内容数量(如申请人名称、商标名称、类别、商标申请号/注册号)应与申报的申请文件内容和数量一致;并在相应的栏中打“√”(例如,在“变更”栏中打“√”表示变更申请)
5.提交各种商标申请的信封时,邮件的内容和数量(如:新申请×件、变更×件、续展×件等。)应清楚地写在信封封面上
六、提交的各类商标申请必须是挂号或特快专递。
七、提交异议申请和续展申请不要装在同一个信封内,应分开邮寄(收件人的字迹应清晰)
八、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的各种申请(如:不当注册、驳回复审、异议复审、商标争议等。)和补充材料,应送交商标评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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