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应注意的5个问题
2021-02-26 11:38:04
原标题:商标许可应注意的五个问题
【/s2/】指南:【/s2/】商标的财产价值在于其信誉,许可他人使用商标转让意味着商标信誉依附于被许可人的行为及其提供的商品。
商标的财产价值在于它的声誉。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是指商标信誉依附于被许可人的行为及其提供的商品。那么使用商标许可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1。牢牢控制商品质量
商标的财产价值在于它的声誉。许可他人使用商标,是指商标信誉依附于被许可人的行为及其提供的商品。因此,许可合同中的质量控制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内容。这方面有很多值得注意的教训。青岛汽水厂曾是全国八大碳酸饮料生产基地之一,以崂山可乐为代表的产品在市场上很受欢迎。但工厂急功近利,贸然允许国内144家企业使用“崂山”商标。【/h/】由于缺乏必要的质量保证措施,商品质量大幅下降,直接影响商标声誉。
后来,虽然工厂负责人更换频繁,但工厂过度许可的做法始终缺乏有效控制,导致其商标声誉下降,严重影响企业生存。以1998年为例,青岛崂山矿泉水有限公司在青岛的销售额为1000万元,娃哈哈纯净水在青岛的销售额为4000万元。
2。谨慎选择合作伙伴
对于许可人来说,首先要慎重选择合作伙伴,让那些生产能力更好、管理水平更高、绩效能力更强的企业作为被许可人。在授予许可使用权之前,许可方应对被许可方的法人资格、生产能力、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进行检查和测试。达不到与自己产品相同质量标准的,不得销售或许可。使用许可合同订立后,许可方应密切关注被许可方的生产和销售,防止被许可方在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方面损害商标声誉。
在合同期限内,许可方有责任监督被许可方的生产过程、工艺生产、产品检验和管理。当被许可人的产品达不到被许可注册商标的质量时,许可人应当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发展,必要时可以断然解除合同,收回商标许可。
3。全心全意保护商标权
许可人有义务确保被许可的商标权的确定性和稳定性,并维护被许可人的使用权。具体而言,许可方应确保合同项下的注册商标真实可靠,是经商标主管机关审查批准注册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且该商标仍在法律保护的有效期内。
许可人不得与同一地区两个以上企业签订独占许可使用合同,导致两个以上被许可人的使用权发生冲突。在合同有效期内,许可人不得擅自将注册商标转让给第三方。需要转让的,必须向被许可人说明情况,征得被许可人同意或者与被许可人解除许可合同。
许可人还应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其商标权,并承担必要的费用,如及时续展商标。对于市场上的商标侵权,如果是独占许可或者独占许可,被许可人可以提起诉讼,许可人积极参与合作诉讼。如果是普通许可,许可人会起诉,但被许可人应及时将侵权事实和证据告知许可人。
4。对商标使用的监督不能放松
如何维护商标的声誉,防止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失控,损害商标所有者的利益,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是企业商标管理的重要任务。监督被许可人商标使用的内容包括:
第一,许可商标必须与注册商标一致。被许可人使用注册商标与商标所有人自己使用相同,仅限于核准的注册商标和核准的商品。不得超出批准的商品范围,不得随意修改注册商标的文字和图形。同时,被许可人还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许可货物范围内使用。
二、特许商品应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在商标许可的实践中,一些被许可使用商标的企业不仅使用许可方的商标,还使用许可方的厂名和商品的原产地名称。这种行为很容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解,也可能对许可方的企业形象和商业信誉产生不利影响。
为了防止商标使用许可侵犯商标所有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作为许可人的商标所有人也要注意对被许可人商标使用的监督,防止不利于企业声誉和商品声誉的事情发生。
5。商标推广的成本应与其使用产生的收入相匹配
许可方和被许可方之间或多个被许可方之间合理分担商标推广成本,是商标价值可持续增长的基础。
连锁经营在商标许可中科学地解决了这个问题。通过收取管理费,由连锁总部负责品牌的维护和推广,由特许经营企业在使用的同时负责区域内的推广,从而实现推广成本的合理分配。
在许可协议中,应明确规定商标推广成本分担原则,限制或制止不投资但有收益的搭便车行为,保持其他共同用户推广商标的积极性。
上一篇:什么是失效专利?是无用专利吗?
下一篇: 商标注册谨防四大误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