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商标的注意事项
2021-02-26 11:39:29
原标题:申请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的注意事项
地理标志商标可以依照《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注册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申请地理标志商标注册,除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所需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地理标志标明地区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申请人申请注册商标和监督管理地理标志的文件。
2.地理标志产品客观存在和声誉的证明材料(包括县志、农志、产品志等))并加盖出具证明材料部门的公章。
3.与地理标志标明的地理范围划分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相关文件包括以县志、农志、产品志表示的地理范围,或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区域范围证明文件。
4.说明地理标志产品的特定质量是由特定的区域环境或人为因素决定的。
5.地理标志申请人具备地理标志监督检测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具备检验能力的,应当提交检验设备清单和检验人员清单,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申请人委托他人进行检验检测的,应当附申请人与具有检验检测资质的机构签订的合同原件,并提交检验检测机构的法人证书、检验资质证书复印件、检验设备清单和检验人员名单,同时加盖公章。
6.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申请注册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的,应当提供该地理标志在其原产国以其名义受法律保护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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