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复审的几率是多少?
2021-02-26 11:40:23
一、拒绝审查的定义
驳回复审是指在商标申请过程中,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违反《商标法》的有关规定,驳回申请,不予审查。
商标拒绝分为绝对拒绝和相对拒绝。
绝对驳回是指商标申请违反《商标法》第十条,即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不能作为商标注册。如:“”、“英国”、“上海”、“中南海”、“国徽”、“遵义会议”、“八一”、“中正”、“求死”、“混蛋”等;
相对拒绝是指申请的商标与以前申请或者注册的商标全部或者部分相似。
第二,驳回复审的补救措施
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商标被驳回后,商标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如果商标驳回是绝对驳回理由,不建议申请驳回复审;如果商标被驳回为相对驳回,建议你及时咨询有专业背景的知识产权律师,根据商标评审标准判断商标是否相似,以决定是否申请驳回复审。”“我们的意见是,如果你驳回复审,你将有机会成功获得商标注册。即使复审不成功,申请人在复审期间(一般为一年半至两年)仍有权继续使用商标标识。但是,复审申请被放弃的,商标申请无效。就算再申请,也要面临两到三年的时间成本。”
第二,驳回复审的补救措施
上述部分绝对驳回理由可以申请复审,但部分相对驳回理由永远不能申请复审,需要一段时间将《商标驳回通知书》传真给专业商标代理人审核。
专业代理人在综合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和代理经验后,认为可以申请拒绝审查的,一般提交以下材料:
(1)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
(2)商标局邮寄《商标驳回通知书》信封(当地邮戳要清晰);
(3)申请人资质复印件(营业执照或身份证);
(四)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
(5)所有相关材料、照片、合同等的复印件。申请商标的“显著用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