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申请不该忽视商标异议的重要性
2021-02-26 11:44:32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法律程序,旨在监督商标局做出公平、公开的商标认定。对于已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对该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提出注册异议。
商标注册过程中的制约因素
商标局的审查方式有两个缺陷:一是大数据时代,知识产权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严重,信息的复杂性更加混乱。商标局数据库中的数据都是手工完成的,很容易造成数据库中记录的信息出现错误。
第二,任何一种程序都存在一定的缺陷和不足,审查程序本身不可能检索到所有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情况极其复杂。虽然审查程序的设计尽可能全面地考虑了相同或类似商标的类型,但显然无法穷尽。例如,对于字形相似的单词标记,现有的审查程序很难检索。
商标异议的作用
商标异议在商标注册过程中起着三大作用:
1、保护商标注册人的利益;
2.保护商标初审人员的优先申请权;
3.避免对商标出版物中公布的商标提出异议。
具体来说,首先,商标异议的重要性与商标注册密不可分。对于商标注册人来说,不仅可以增强商标保护意识,更重要的是,通过相关异议程序,在先权利人和在先商标使用人可以通过陈述事实和相关理由,防止对自己产品具有相关风险的商标被核准注册,从而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商标异议程序的设置在商标局也起着重要的作用,不仅可以减少审查员的工作量,还可以提高商标注册的效率;同时,面对公众的监督,可以降低考试中的错误率。
商标异议是为了避免在不同类别中使用相同或相似商标过程中的利益冲突,或者保护相关利益主体免受相关影响。因为大部分消费者不了解商标的分类,自然会认为相同商标的产品来自同一个厂家,导致相关权利人的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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