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证据包括哪些内容
2021-02-26 11:45:05
我们申请商标注册后,如果出现商标侵权纠纷,不仅仅是需要出具申请证明。我们还需要提供一些与注册商标相关的信息,这些信息被很好地保存或标记在相应的地方。这个信息就是商标使用证据,那么商标使用证据包括什么呢?请看下面。
商标使用证据的内容是什么
1.商标使用证据,包括商标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证据和商标被许可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证据。
二、当事人向商标局提供书证的,应当是原件。如果确实难以提供原件,他们可以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公证复印件;提供有关部门保存的原始书证复印件、影印件或者抄本的,应当注明出处,部门核对无误后盖章。
三、当事人向商标局提供物证的,应当提供原件。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与原件核实的复印件或者证明物证的照片、视频等其他证据;如果原是大量物种,提供一部分。
4.当事人向商标局提供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向原载体提供相关信息,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印件;
(二)注明生产方法、生产时间,以及生产者对事实的证明;
(三)声音资料应附有声音内容的书面记录。
5.当事人向商标局提供书面证言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写明证人的姓名、年龄、性别、住所、工作单位或者职业;
(二)有证人签名,不能签名的,应当盖章证明;
(3)注明发行日期;
(四)具有证明证人身份的身份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6.当事人向商标局提供鉴定结论的,应当写明委托人和鉴定部门的事项、向鉴定部门提交的有关材料、鉴定依据以及鉴定部门和鉴定人的鉴定资格说明,并由鉴定人签名和鉴定部门盖章。通过分析得出的评估结论应说明分析过程。
七、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代理人应当对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进行分类、编号,简要说明证据材料的来源、对象和内容,并在证据清单上签名、盖章,注明提供日期。
八、下列商标使用证据没有其他有效证据相互印证,不能作为认定商标使用事实的单独依据:
(一)商标许可合同或协议;
(二)商品销售合同或者洗衣和提供服务合同;
(三)书面证言。
(四)修改后的物证、视听资料等是否难以辨认。;
(五)不能与原件或者原物核对的复制品或者复制品;
(六)其他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的证据材料。
上一篇:商标转让成为投资的可能性
下一篇:低端产品怎么让人有品牌依附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