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标注册专用权行为如何处理?
2021-02-26 11:48:28
【/s2/】商标指南:【/s2/】因侵犯商标注册专用权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愿意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其中,利害关系方包括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和注册商标产权的合法继承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时,专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与商标注册人共同起诉,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提起诉讼;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经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提起诉讼。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侵权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的工具,可以并处罚款。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侵权人逾期不起诉或者不履行侵权行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调解处理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金额;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多被告在不同侵权地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名被告侵权行为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对被告之一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侵权行为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人民法院审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件,可以判决侵权人承担停止侵权、排除障碍、排除危险、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并可作出罚款、没收侵权物品、伪造商标以及专门用于生产侵权物品的材料、工具和设备等民事制裁决定。罚款数额低于违法经营额3倍的;违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