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规:中国认证商标知多少?
2021-03-05 08:45:44
此外,认证商标还包括绿色环境标志认证、ISO9001、ISO14001、OTS-100、国家免检(已取消)、CCIB安全认证、中国包装产品质量认证和UL安全检验认证标志。
认证标志是质量认证机构允许其产品经认证合格的企业在产品包装上使用的质量标志。《产品质量法》第九条规定:“国家参照国际先进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实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根据自愿原则,企业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产品质量认证。通过认证的,认证机构将颁发质量认证证书,允许企业在其产品或者包装上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产品质量认证标志是国家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的法律制度,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必须是认证产品。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的违法行为通常包括:
(一)未实施产品质量认证制度的商品,经营者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伪造认证标志的;(二)经营者不向产品质量认证机构申请认证,擅自使用认证标志的;
(三)经营者虽向产品质量认证机构申请认证,但认证合格后擅自使用认证标志的;(四)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的其他违法行为。名牌是由国际或国内相关机构或社会组织评定为名牌并发给经营者的一种质量荣誉标志。
伪造或者冒用著名商标的违法行为通常包括:
(一)未经组织名优产品鉴定,经营者在商品上伪造名优标志的;
(二)虽是评定名优产品的机构,但经营者不参加评定,而是擅自在商品上使用名优标志的;(3)经营者虽参加了组织名优产品评比的评比,但未被评为名优产品;
(四)取消名优产品称号的产品,经营者应当继续使用名优标志;
(五)低水平的名优产品,经营者擅自使用高水平的名优标志的;
(六)伪造或者冒用著名商标的其他行为。除了认证标志和名牌标志外,还有其他标志表明产品质量或荣誉。《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者、销售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牌标志等质量标志。《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是一致的。经营者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牌标志等质量标志的,最终适用《产品质量法》的定性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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