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许可备案
2021-03-05 08:45:49
(一)拟提交的申请文件
1.注册商标许可给被许可人的,应当提交商标许可合同备案申请。
2.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加盖申请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商标许可合同复印件,或者经过公证的商标许可合同复印件。
4.合同用外文书写的,应同时附上相应的中文译文。
5.自行前往商标注册大厅的,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2)具体要求
1、所有书籍应整洁清晰,申请归档时应使用打字机打印。
2.许可合同双方应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申请人公章,外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人签字。
3、填写申请表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申请上的许可人的名称、注册号、商品或者服务名称应当与商标注册证上的注册人的名称、注册号、商品或者服务名称完全相同。
(二)许可的商品或者服务不得超出《商标注册证》认可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
(3)许可期限不得超过《商标注册证》上的有效期限。
(三)商标许可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
1、商标名称及其注册号的使用许可。
2.特许商品和服务的范围。
3.许可期限。
4.许可人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的条款。
5.被许可人应当在使用许可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原产地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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