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和商标不得不说的关系
2021-03-05 08:49:54
你知道域名和商标的联系吗?商标、商号等传统标识可能主体不同,但由于行业和商品不同,标识相同,而域名的唯一性并不因行业和商品不同而不同。
第一,商业视角
互联网上有成千上万的主机。为了区分这些主机,每台主机都被分配了一个特殊的地址,这是一个IP地址。为了方便记忆,互联网提供域名。
商标是用来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
从商业角度来看,域名和商标属于商业标志,具有识别功能,具有一定的经济和商业价值,并且相互关联。企业为了整合商业标志,将商标注册为域名的一部分。
二、法律视角
域名具有可识别性、唯一性和排他性。
可识别性:域名设计和使用的初衷是通过识别标记来区分网络上的计算机,以便于网络寻址和信息传输,因此可识别性是其基本特征之一。
唯一性:域名的唯一性是绝对的、全球性的,这是由全球网络覆盖范围和网络IP地址分配的技术特点决定的。
排他性:域名的排他性是其唯一性的延伸和保证。
第三,域名与商标的关系
域名之所以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是因为域名与商标之间潜在的冲突。虽然他们在认同和排斥上有一些共同点,但他们之间的差异仍然是主要的,这决定了他们冲突的必然性。
差异:
适用对象不同
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仅限于核准的注册商标和核准的商品。域名是解决IP地址对应的一种方法,是为人们方便使用互联网而创造的。它与商品或服务没有直接关系,没有互联网就无法独立存在。
认同和排他的基础是不同的
商标的相互区分和排他性是基于相同或相似的商品或服务,不同的商品或服务通常不会产生这样的要求(驰名商标除外);
因此,同一国家或不同国家的不同法律主体对同一商标享有独立权利是一种普遍现象。但域名在全球范围内是绝对唯一的,不会因为法律主体、商品或服务类型、国家或地区的不同而有任何区别,也不存在不同国家的法律主体分别对同一域名主张权利的可能性。
这种独特性是其绝对排他性的基础,是由互联网上域名系统的技术特征决定的。
获得的原理是不同的
商标获得的原则主要有三个:(1)在先注册原则;(2)在先使用原则;(3)前两者的折中。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可能采用不同的原则。但域名注册采用先注册原则,即先申请后注册,不注册不能在互联网上使用。这个原则是所有国家普遍遵循的。同时,商标注册商在注册时通常负责搜索,域名注册商不负责搜索。
重要的要求是不同的
商标的构成是基于普通人可以主观判断的意义,否则很难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但域名构成的意义要求明显低于商标。任何与任何程度不相同或相似的形式,只要计算机能识别,都可以注册为独立域名。
域名的全球唯一性决定了其全球商业影响力。一个域名一旦被有效注册并投入使用,世界上任何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可以点击互联网上的域名,进入注册该域名的厂商的网站,这可能会为其注册人带来可观的商业利益。
为此,在实践中,一方面,企业通常将其驰名商标或商号注册为域名,使域名成为互联网上商标或商号的延伸;
另一方面,域名注册人经常申请将其知名域名注册为商标或商号。前者可以称为商标和商号现象,后者可以称为域名的商标和商号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