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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你知道吗?

2021-03-05 08:49:55

对于很多企业来说,成为“驰名商标”是他们的梦想。事实上,“驰名商标”的力量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你真的知道什么是驰名商标吗?

众所周知,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并不仅限于相同或相似的产品或服务。即使不同或不同的产品或服务申请注册或使用,也不会被注册和禁止使用,因此驰名商标被赋予了广泛的排他性。

我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商标法》第14条,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如下:

相关公众对商标的认知

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标识的特定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销售者以及参与分销渠道的相关人员。例如,使用某一商标的商品或服务属于计算机信息技术领域,许多与计算机信息技术领域相关的人对该商标的认知是“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认知”。

商标的使用期限

商标所有人使用和行使商标专用权的主要方式是使用自己的商标。商标是否注册,只有在使用时,其价值才能体现在交易中,商标的无形财产权才能转化为物质财富。对于未注册商标,只有连续使用才能体现其商标的存在,并有可能通过使用产生显著性,从而在相关公众中产生知名度。否则,公众不会知道该商标,更不用说出名了。对于注册商标所有人来说,使用商标是他们的责任。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第三条第(二)项,证明该商标使用期限的相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和注册的历史和范围。

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通过了解一个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该商标在某一地区的公众意识。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证明该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域范围的相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和广告量等。

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到保护的记录

商标在国外已经作为驰名商标受到保护的,商标所有人还可以提供各种证明该商标为驰名商标的证明文件。这些文献对我国驰名商标的认定也起到了重要的参考作用。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第三条第四项规定,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到保护的相关材料包括该商标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到保护的相关材料。

如何认定驰名商标?

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证明公众知晓该商标的相关材料;

2.与商标使用期限有关的材料,包括商标使用和注册的历史和范围;

3.证明该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域范围的相关材料,包括广告和宣传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类型和广告量;

4.证明该商标被保护为驰名商标的相关材料,包括该商标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被保护为驰名商标的相关材料;

5.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面积等相关材料。

识别驰名商标的方法:

1.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确认。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查后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在初步审查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为驰名商标的有关材料,请求认定其商标为驰名商标,最初被他人认可的商标不予认可。

2.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确认。当事人认为他人的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照《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同时提交与其商标驰名有关的材料,请求认定其商标为驰名商标,撤销他人的注册商标。

3、向市(地)以上工商部门提出申请。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市(地)以上工商部门提出书面请求,禁止他人使用,并提交与其驰名商标有关的材料。工商部门审核后逐级上报商标局,由商标局确认。

4.申请人民法院确认。商标侵权诉讼中,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认定其商标为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使用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注册商标和批准使用的商品为限。所谓“专有权”是指商标使用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在商标局核准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未经核准的商品除外。

也就是说,企业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中国驰名商标”,其他未认定的产品不能使用“中国驰名商标”,即使只是文字。

驰名商标可以跨类别保护,但并非所有的驰名商标保护都可以延伸到所有类别的商标或服务。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规定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鉴于不同驰名商标的驰名程度不同,不同或类似商品的驰名注册商标的跨类保护范围并不统一和固定。

商标法明确规定了驰名商标的公示,商品包装上不得再出现“驰名商标”字样。

商标法的目的是防止一些品牌用“驰名商标”误导消费者。新《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在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在广告、展览和商业活动中使用“驰名商标”字样。之前进入流通领域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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