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中的商标能否办理商标转让
2021-03-05 08:52:47
很多商标持有人想转让质押中的商标,但不知道质押中的商标能否转让。
答:商标专用权质押后,出质人原则上不得转让商标,但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后可以转让。
《商标法》第42条规定了商标转让:
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应当转让在同一商品上注册的近似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流程:
首先,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向商标局申请转让注册商标;其次,商标局受理商标转让申请后,会详细检查被转让的商标是否有问题,然后检查商标受让人的资格。最后,商标局经审核确认后,将在官网商标局相关栏目公布商标转让信息,并向商标受让人发送《注册商标核准转让证明》。
一般来说,商标转让的过程是:申请→受理→审查→公告→颁发转让证书。
二、商标转让应提交的材料
1.《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书》,加盖商标转让方、受让方公章或签字的,按照说明书填写;
2.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需提交受让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三.商标转让应注意的事项
1.商标转让方需要转让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和服务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否则商标局不予核准商标转让申请。
2.共同商标作为商标所有人持有的一系列商标,只有共同使用才能发挥其价值;共同商标分割转让的,受让人和转让人容易在同一商品或者服务上持有类似商标,因此共同商标不能分割转让。
3.商标转让方已将商标许可给他人的,必须征得被许可人同意,解除原商标许可合同后,方可将商标转让给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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