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撤三复审时商标是有效状态还是无效状态?
2021-03-10 14:02:19
商标撤销是指商标连续三年被撤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即使以前申请被撤销,根据在先注册原则,在商标撤销审查期间,该商标仍处于有效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过程中自行变更注册商标、注册人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成为核准使用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未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商标撤销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应当提供加盖申请人印章的委托书。境外申请人在中国申请商标复审,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
2.各种复审申请:委托代理机构申请商标复审的,由代理机构准备。
3.理由及证据材料审查裁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对驳回注册审查或异议审查作出是否核准注册的最终裁定,并书面通知相关当事人。对于其他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做出维持或撤销商标的最终裁定,并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
如果您对商标撤销审查的内容有任何疑问,欢迎访问尚标咨询,尚标专业客服等您来谈!
上一篇:注册商标转让应符合哪些法定要求?
下一篇:白酒商标出售价格是多少,需要哪些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