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公证范本
2021-03-10 14:05:46
商标转让时可能需要公证,但并不是每一次商标转让都需要公证。一般商标转让有两方当事人,一方是转让方,即出售商标的一方。一方是受让方,也就是将获得商标的一方。如果转让方和受让方都是公司,可以不经过公证直接提交商标转让申请。当然,除非商标局认为有必要做公证。转让方为个人,受让方为公司的,可以不先公证。如果需要做公证,商标局一般会告知。
最后一种情况是商标网上公证,即受让方是个人,无论转让方是谁,都必须经过公证。但值得注意的是,公证做的时候,并不是说双方都要公证,而是要去一个地方进行公证规定的正式手续,因为正式手续不仅耗时,还会产生不必要的成本消耗。所以一般只需单方面声明转让方同意转让即可,即转让方可以去公证处办理。
一般转让单方面声明的模式应包括声明人的基本信息和声明的内容。一般模型如下:
声明
声明人:
地址:
声明内容:
本人(我公司)自愿将本人名下注册号为的商标转让给。该商标的专用期限为(日期)至(日期),批准的产品为。
我保证以上声明真实合法。
特此声明
这是一般单方声明公证的格式。如果有不同的地方,应该根据你去的不同公证员的要求。基本上所有县级以上城市都有公证处,就近办理,因为一般公证没有地域限制。一般只需要一个工作日左右就可以获得单方公证声明,因为内容比较简单。
现在因为商标转让机构多,会配备相应的公证。这种服务也是上表提供的,上表把准确性放在第一位,效率兼顾。不出家门,只要按照公证程序办理,就可以轻松获得公证书。想要商标,就找商标。如果对公证还有疑问,可以咨询上表商标转让网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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