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商标争议异议复审?
2021-03-10 14:48:16
商标异议
一、简要说明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的商标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法定程序,其目的是监督商标局做出公正、公开的商标确认。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二.办理方式
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有两种方式:
(1)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异议人自行处理。异议者自己申请商标异议也有两种方式:
1。直接去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
2。邮件处理。
三.办理步骤
(1)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对方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2。准备异议文件,写出异议理由,并附相关证据;
3。商标代理机构应当代表异议人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
(2)直接去商标注册大厅
1。准备异议申请;
2。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
3。在编码窗口中键入收据条形码;
4。在付款窗口支付异议费。
(3)邮件处理
1。准备异议申请;
2。用挂号信或快递邮寄到商标局。
四.申请文件的准备
(1)提交文件
(1)商标异议申请;
(2)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被异议商标的初步审定公告复印件;
(4)对手的身份证明。【/br/】( 5)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请商标异议的,还必须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具体要求
1。商标异议申请只能对一个商标提出异议,每份异议申请应提交一式两份。
2。异议申请书应打字或打印,其他文件应字迹工整清晰,用钢笔和签字笔填写或用打字机打印。
3。被异议商标及其初审号、被异议人(以《商标公告》中的商标申请人为准)的名称和地址必须填写清楚;被异议商标通过商标代理机构申请注册的,应当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名称。
4。反对者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必须填写清楚,并加盖与反对者姓名相同的印章(如果反对者是自然人,必须签名或盖章)。
5。异议人身份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身份证复印件等。
五、异议申请的补正(非必要程序)
(一)发送补正通知书
商标局收到异议申请后,发现异议申请有问题的,将向异议人或者商标代理机构发送补正通知书,限期补正。如果申请是由异议人本人提交的,商标局将直接向异议人发出更正通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商标局将向商标代理机构发送补正通知书。
(2)限期补正
异议人或者商标代理机构收到商标局发出的异议补正通知书后,应当按照通知书要求的补正内容进行补正,并将补正材料和商标局发出的补正通知书退回商标注册大厅或者在规定期限内以挂号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商标局。除要求提交异议副本外,其他补正材料仍须提交一式两份。
(三)注意事项
1。更正后的文件必须加盖与对手姓名相同的印章。
2。更正的内容必须填写清楚准确。
3。补正期限自当事人收到商标局的补正通知之日起30日内。当事人应当以商标局出具的信封作为签收日期证明,并连同商标局的更正通知书一并送交商标局。
4。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请商标异议的,必须加盖商标代理机构公章。
六.不予受理
商标异议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商标局不予受理:
(1)对未经商标局初步核准公告的商标的异议;
(2)超过法律规定的异议期限;【/br/】( 3)商标异议申请没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br/】( 4)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商标异议费的;【/br/】(5)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或者未按要求改正的。
VII .异议费
每件商标异议申请需交纳1000元费用。【/br/】( 1)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异议申请,异议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支付异议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异议费从商标代理机构预付款中扣除。【/br/】(2)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异议申请,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的支付窗口支付。【/br/】( 3)邮寄文件办理的异议申请必须通过银行邮件或电汇方式支付。具体要求如下:
1。收款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2。开户行:中信实业银行招商大厦支行
3。账号:7111410182600018867
4。汇款用途:是×××【/br/】八。注意事项
1。商标局收到商标异议申请后,经正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发给《受理通知书》。如果是异议人本人提交的异议申请,商标局将直接向异议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如果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商标局将向商标代理机构发送《受理通知书》。
2。异议人只能对《商标公告》中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
3。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内对初步审定后公布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期为3个月,自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至注册公告前一日止。
4。异议人提出的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有相应的证据支持。申请异议时不能提交证据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中写明,并在提交异议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证据(可以在3个月内邮寄提交)。
5。异议期最后一天为法定节假日的,可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6。商标异议答复期限为30天,自收到答复通知之日起计算。异议更正和证据提交的要求和时限也适用于辩护程序。
7 .异议费以银行汇款方式缴纳的,异议人留存的汇款通知书复印件应当与异议申请书一并送交商标局。商标局收到异议申请时,如果没有收到汇票副本,商标局将向异议人发送《付款通知书》。异议人应按照《支付通知》支付费用,并将与《支付通知》一起留存的汇款单据副本邮寄至商标局。
8。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的日期:直接提交的,以提交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邮戳日期不清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收到的实际日期为准。
9。由于纸质《商标公告》排版的技术原因,在异议期的最后一个月提出异议申请时,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公告可以在《商标公告》上公布。因此,《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被异议商标在异议裁定生效前已经发布注册公告的,撤销原注册公告,重新公告异议裁定核准注册的商标。”每月28日公布的《商标公告》公布商标异议和异议裁定。
商标纠纷
一、什么是商标纠纷
商标纠纷是指注册商标纠纷,即两个注册商标所有人之间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发生的商标权纠纷。【/br/】商标争议的实质是,争议人认为后注册的商标与在先注册的商标权益相冲突,即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与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或者在市场上造成消费者误解,因此提出限制该商标使用的商品范围或者撤销商标注册。【/br/】申请商标争议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申请人必须是商标注册人,且商标标准注册日期先于被申请人商标标准注册日期;两个有争议的注册商标所认可的商品必须是同类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争议的两个注册商标所认可的图形、文字或者其组合必须相同或者近似。
II .评估程序
商标争议的对象必须是注册不满五年的商标(恶意注册除外)。但是,对于在核准注册前已经被异议裁定的商标,不允许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申请争议裁定。如果有新的事实和理由,也可以申请争议裁决。商标争议评审程序如下:【/br/】首先,申请人必须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一式两份,并陈述争议理由。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向被申请人提交《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副本,并限期回复。答复应采用书面形式。必要时,可以要求争议双方公开答辩。
三.纠纷裁决
商标评审委员会充分听取双方的理由和事实,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决。争议商标被撤销,争议理由成立的;争议理由不能成立,争议商标应予维持。
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最终决定应以书面形式送达争议双方和商标局。商标被撤销的,争议方应当限期退还《商标注册证》,由商标局办理手续并予以公告。
商标复审
一、商标复审类型:
1.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复审;
2.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服的复审;
3.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续展申请不服的申请
4.当事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复审;
5.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复审;
6.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不当商标不服的复审;
二、复审的时间
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书、裁定通知书或撤销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如有特殊原因,可在期满前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为三十天,但需缴纳延期请求费。
三、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
1、《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需提供盖有申请人章戳的委托书。大陆以外地区的申请人要在中国申请商标复审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
2、各类复审申请书:委托代理机构申请商标复审的,由代理机构制作。
3、理由和证据材料。
四、复审的裁定
商标评审委员会对注册驳回复审或异议复审将做出准予注册或不予注册的终局裁定,并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
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其他复审将做出维持或撤销该商标的终局裁定,并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 www.86sb.com/topic/1.html www.86sb.com/topic/3.html www.86sb.com/topic/4.html www.86sb.com/topic/5.html www.86sb.com/topic/6.html www.86sb.com/topic/7.html www.86sb.com/topic/8.html www.86sb.com/topic/9.html www.86sb.com/topic/10.html www.86sb.com/topic/12.html www.86sb.com/topic/11.html www.86sb.com/topic/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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