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标注册说明_美国商标注册说明
2022-09-05 13:33:46
美国商标注册说明
1.美国是一个实行判例法(即不成文法)的国家,因此法院案例在处理商标纠纷和美国商标法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美国国会也制定了一些与商标注册和保护相关的书面法律法规。分别是1881年的联邦(商标法)和1905年美国国会颁布的第三部联邦法《商标法》。现行的商标注册和保护法律可以追溯到1946年?5月5日,美国国会颁布了1946年商标法,通常被称为(兰哈姆)法。该法于1947年7月5日生效,并经1988年《商标法修正案》修订,1989年11月16日生效。此外,相关法律法规还包括1989年10月11日的《商标法实施细则》、1984年10月12日生效的《1984年商标假冒条例》、与不正当竞争有关的成文法和商标案件实务规则、1996年1月16日生效的《1995年联邦商标淡化法》以及在1989年《商标案件实务规则》基础上修订的《联邦法第二部分第37号法令》。
2.美国采用在先使用的商标保护原则。商标在美国的所有权通常取决于它们在美国的使用。一般来说,即使第一使用人从未在美国注册过自己的商标或者第二使用人已先注册了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实际使用某一商标的第一使用人也有权优于第二使用人。当然,从商标保护的角度来看,用户商标在美国联邦专利商标局的注册也不容忽视。
3.根据美国目前适用的商标注册条例,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都可以在美国注册。
4.美国采用国际商品和服务分类。
5.美国商标注册分为主书和辅书。
6.美国参加的国际组织和公约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注册用商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和《马德里协定议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