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标注册的特点_美国商标注册的特点
2022-09-05 13:34:23
与中国商标法相比,美国商标法关于注册的一些主要规定有以下不同特点。
第一,优先使用原则
美国是英美法系国家,美国的商标注册实行“在先使用”原则,即商标的在先使用人受法律保护。根据美国法律,需要进行贸易和商标的实际使用,才能获得商标的法律保护。虽然美国引入了注册制度,但“在先使用”仍然是申请注册的前提条件。1988年,美国修改商标法,允许申请人基于“预期使用”申请商标,松动了在先使用原则。事实上,1988年修正案规定的基于“使用意图”的登记申请,仍然带有浓厚的“使用”色彩。申请人在36个月内实际使用,并向商标局提交真实使用证明后,才能获得商标注册。
根据“在先使用”原则,商标可以注册,也可以不注册。未注册商标只要在使用中就可以受到法律保护:提起侵权诉讼时,必须提供在先使用的证据。商标的注册表明了商标注册人的特殊权利。注册五年后,该商标不允许同一商标的其他使用人提出各种争议。此外,注册商标所有人有权追究商标使用人的法律责任,并要求经济赔偿。如果公司或个人的商标未注册,商标的第一使用人只能请求法院停止商标侵权人的使用,而不能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二、主辅簿登记制度
美国专利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分为“主注册簿”和“辅助注册簿”两部分,与英国和一些英联邦国家的商标注册簿非常相似,分为A、b两部分。
商标在“主书”或“辅书”注册的区别在于商标是否显著。在“副书”中注册不显著、缺乏第二含义,但能区分申请人商品或服务的美国商标。
在美国,以下几种情况不能获得“主书登记”:违反道德或公序良俗的标志;旗帜、徽章、标志等。美国、各州或其他国家的;未经活人同意,使用他人姓名、肖像的标记;与他人的注册商标或以前使用过的商标或商号相同或近似,并可能造成混淆、误解或欺骗的标记;与产地不一致的商品、地名、地名和标志的描述性、虚假性或者欺骗性的说明。
在“辅书”注册的商标,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被证明完全具备注册商标资格的,可以晋升为“主书”。所以“辅书”相当于“准登记簿”。
在美国采用的“在先使用”制度下,商标注册不产生商标权的效力,只是取得商标权的初步证据。注册后5年内,第一使用人可以对他人的商标注册提出异议,请求撤销该商标注册。商标的实际使用是获得美国商标专用权的重要条件之一。因此,商标申请人在申请联邦注册时,必须写明商标实际使用的日期,且商标必须在注册后5年内连续使用。主册注册的商标将向全国公告,作为取得商标权的初步证据。自注册之日起5年内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该注册将成为取得商标权的确切证据,可用于制止商标侵权行为和侵权商品的进口,而在“辅助簿”注册的商标不享有上述权利。
联邦和州两级注册
在美国,商标使用者可以选择注册他们的商标
除了联邦商标法,美国每个州都有商标立法权,“州级注册权”和州级注册权限。各州的商标法只限于规范在商业活动中的使用,不超出州界的商标。在每个州注册的商标只能在这个区域使用。在美国,商标权的地域性不仅体现在国家之间,也体现在州与州之间。但各州商标局无权受理外国人的商标注册申请。即使美国的对外贸易活动范围仅限于一个州,如果想获得商标注册,也只能向联邦专利商标局申请。
企业可以注册联邦商标,也可以只在某个州注册,但是联邦法律和州法律对它的法律保护差别很大。一般来说,没有在美国专利商标局注册的商标,只受所在州的法律保护,一旦被侵权,得不到法定赔偿。而且,如果与在联合会注册的商标相冲突,那么在联合会注册的商标就有优先使用权,受到保护。
第三,商标要素宽泛。
与中国商标的构成要素相比,美国商标法中允许注册的商标构成要素要宽泛得多,这也意味着美国的商标保护范围更广。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的进步,一些新元素逐渐被美国商标法所接受。
根据兰哈姆的说法
法》第45条,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可以由“文字、姓氏、象征、设计或以上之组合”构成。其中“象征”和“设计”等用词和表述比较抽象,但也同时赋予其丰富而广泛的内涵。一般来说。美国的商标构成要素有文字、颜色、气味、声音、产品的包装和外观设计等。文字商标包括单词、短语、字母和数字等,是zui常见的商标形式。字母和数字的组合可以作为商标,如“3M”;仅仅以数字和字母作为商标,如通过使用获得了第 二含义,则也可以注册,如“7-eleven”便利店。
颜色商标一般可以作为商标的一个构成成分,与单词、字母、数字、图案等共同构成一件商标,或者由几种颜色的组合构成一件商标。但对于单一颜色注册商标的问题,美国直到1995年由zui高法院判决了“夸里泰克斯”一案后才解决。此案判决“金绿色”这个单一颜色可以作为商标得到保护。
气味商标是通过1990年的“克拉克”一案确定下来的。该案认定克拉克女士使用在缝纫线和绣花线上的花香气味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美国第 一个获得商标注册的声音商标是“全国广播公司NBC ”就其广播服务注册的三声钟声。另外,我们所熟悉的还有英特尔芯片广告的音乐声,微软视窗操作系统用户开机的音乐声等。
“标签的位置”也可以注册为商标。李维斯公司将一块长方形的纤维标签固定在牛仔裤的右后兜上使用,可以指示商品的来源。
对产品做出的两维的描写,如“花生先生”、“喜剧公司”就是属于这样的商标。
商品的外观是指商品的包装和外观设计,包括服务商品的包装,如麦当劳快餐店的总体布置。著 名的可口可乐玻璃瓶的外形也在美国商标主簿上注册。
美国的商标注册制度对于中国有着一定的借鉴意义,虽然认识需要一个过程。法制的进程一定是经济发展进程的客观需要,与美国相比,中国的经济发展状况决定了中国的商标制度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返回首页 返回上一页 查看下一篇: 义乌电子商务公司注册概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