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代理注册公司」这几种普通发票不用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次
2021-04-20 18:06:16
商务部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难点的公告
(商务部公告2017年第16号)
自公告以来,不少纳税人一直在问:普通发票是否都需要填写“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一栏?在公共政策上如何操作?现将有关问题汇总如下:
难题一:普通发票是否强制填写“买方纳税人识别号”?
回复:
公告第一条第一款明确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中小企业的,在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整合社会上的金融机构。性格;卖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内填写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或融入社会金融机构字符。不符合要求的发票不得作为税票使用。
可以看出,公告中的声明是“应提供给卖方……”和“应填写在‘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一栏”,这是强制性的。
问题二:给一个人开普通发票需要对方身份证的电话号码吗?
回复:
公告第一条第一款明确规定“购买方为中小企业的,在索取普通增值税发票时,应当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者整合社会上金融机构的文字……”
国家研究所
金融事务
《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营改增支付公共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6〕75号)第八条明确规定,单一客户代理购买石家庄市货运、劳务、公共服务登记公司事务、资产或资产。,求、
增值税
对于普通发票,无需向卖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账号数据,也无需提供相关护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因此,本公告不适用于向个人开具普通发票在石家庄登记代理公司的情况,按国税发〔2016〕75号执行。
问题三:如果购买者是中央机关、企事业单位,是否只能填写投票日期并命名?
回复:
公告第一条第一款具体规定:“本公告所称中小企业包括本公司、非公司制机构、中小企业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合伙中小企业和其他中小企业”。
因此,本公告不适用于向中央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非中小企业开具发票。
问题4:没有税号的普通发票可以报销和入账吗?
回复:
公告第一条第一款声明,2017年7月1日后取得的普通发票,如未填写税号,属于不合格发票,不得作为涉税业务的税务票据,如计税、退税、抵扣等。
问题五:进口中小企业发票怎么填?国外客户没有数据。
回复:
购买者为外国客户的,不适用公告的明确规定。
问题6:滚筒类型
增值税
发票和流程发票,没有纳税人识别号怎么办?
回复:
只要是买方纳税人识别号的普通增值税发票,均按公告的明确规定执行。发票上无购买人纳税人识别号列号的,不适用公告的明确规定。
问题7:联系地址。需要填写电话号码和银行吗?
回复:
现行规定只要求纳税人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向卖方提供地址、电话、开户银行、账号等数据。普通发票中是否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号码到目前为止还不是强制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