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代理记账」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021-04-13 13:52:23
哪些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大家都想知道这个难题,但是我们该怎么办?那么让我们和边肖一起了解一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司法咨询行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的新闻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4号新闻稿),明确规定:
1.试点详细信息
全省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度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鉴证咨询行业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提供注册公共服务、鉴证公共服务、服务中心、销售运费或有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如需开具专用发票,可由新的增值税凭证管理系统开具,定额行政主管机关仍为株洲代理商记账。试点纳税人出售其取得的资产,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应当向地税管理机关申请开具。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建筑物提供公共服务及株洲代理人核算其他困难的新闻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69号新闻稿),明确规定:全面开展住宿行业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
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度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行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住宿、销售运费或有其他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通过增值税凭证管理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定额管理机关仍会为其开具。
餐饮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出售其取得的资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向租金管理机关申请代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