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代理记账多少钱」总局和中消协就落实新《消法》约谈电商企业
2021-04-13 13:53:02
“七日内无理由退货”是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费者法》)针对互联网、电视节目、电话号码、邮购等餐饮方式规定的消费者基本权利。7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举报10家电器公司,对这一明确规定的实施提出明确意见,督促电商公司履行经营责任,呼吁社会各界团结一致,保护互联网消费者的自然环境。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后,社会各界对该法第二十五条“七日内无理由退货”的明确规定的适用,以及国际标准的明确实施,产生了消费者与商家的巨大争论,成为消费者投诉的一个板块。据统计,自3月15日以来,电子商务平台较为集中的上海、天津、北平、苏州、上海等地的12315起消费者投诉中,公安部门受理了2.7万起消费者对互联网餐饮的需求,1380起投诉与新《消法》有关,741起投诉涉及“七日内无理由退货”,占新《消法》相关投诉总数的一半以上。
在汇报会上,该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指出了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明确规定执行中存在的困难,并向与会企业做了三章法律规定:一是除法律排除外,对不适用“七日内无理由退货”的产品,要进行说明,具体标注,并与消费者“面对面”确认。二、具体的“产品完好”是指产品本身完好,产品开箱检验的情况不能作为拒绝退货的理由。第三,第三方交易系统商家要履行法律责任,保证“七天无理由退货”有明确规定并全面执行,否则要承担违法责任。
中国消费者协会主任表示,中国消费者协会将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新企业记账收费多少的公益职能,参与政府相关部门对产品和公共服务的监督检查。各级消费者协会将认真受理消费者对互联网餐饮各方面的投诉,大力调解相关纠纷,广泛开展社会监督,揭露非法电商企业,督促纠正。
参加会议的阿里巴巴集团、邓州淘宝等电商反映了新《消法》相关明确规定执行中存在的困难,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各企业高管达成一致,将认真履行法律责任,进一步完善各项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实施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消费者提供公平、基本的网上购物自然环境。
大会、局、中国消费者协会要求相关电商企业在报告会结束后30日内进行自查自纠,切实落实“七日内无理由退货”的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