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会计记账公司」注册公司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
2021-04-13 13:58:16
9月1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了《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条例》,自去年10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要求企业通过企业信用数据向社会公示该制度,并向社会公示代理会计公司违法涉及的业务范围及相关情况。
本规定对企业经营范围包括许可后经营项目和许可前经营管理项目的申请登记程序及相关事项进行了具体规定。该条例要求企业向公众非法公布与其经营范围有关的事项。明确情况包括:企业经营范围包括许可经营项目的,企业应当在当月20个工作日内取得审批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护照。证件、护照命名等事项通过企业信用数据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企业成立时,申请经营范围包括许可后经营项目,企业应当自成立之月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审批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护照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当在变更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数据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相关变更情况。
根据规定,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当在注册商标中包含或者反映企业的特点或者经营管理情况。对于跨行业经营的企业,其经营范围中第一个经营项目所属的企业即为该企业的企业。本规定明确了企业变更经营范围登记的相关事项,明确了无需重新办理审批手续的情况,为企业开展经营管理提供了便利。《条例》还对企业登记管理机关拒绝注册会计记账公司、停止相关项目的经营管理、批准企业、登记企业从事经营管理和娱乐活动的查处等事项作了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