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代理记账」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接收增值税专用发票做账吗
2021-04-13 13:58: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组织法》第二十一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专用发票上注明营业额和销项税额,以便代理记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单独向客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服务;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明确规定免税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以上明确规定不能向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理论上,小规模纳税人只要索要专用发票,普通增值税纳税人就可以给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但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专用发票只能作为普通发票使用。同时,因为小规模纳税人无法认证证件,这就形成了滞留票。如果税务抽查到了,要求中小企业给出适当的说明,这就更难避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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