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度报税」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方式近年来有哪些变化
2021-04-16 16:28:03
近年来,
优惠管理方法是一个逐步创新的步骤,大致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08年之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减免税管理的必要性〉的通知(试行)》(国税发〔2005〕129号)将减免税项目分为审批和备案两种类型,其中备案为事前备案,均属于行政事务审批方式。
二是2008年新《中小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为了加强中小企业所得税,
管理:在国税发〔2005〕129号文件的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税收优惠管理难点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9〕255号),进一步将备案管理分为提前备案和现场报送相关资料两种方式,具体实施了优惠所得税项目审批管理。
三是进一步清理审批事项,实行表格管理。2014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在其2014年第10号新闻稿中公布了7项行政许可和80项非季度纳税申报行政许可。该表包括20多个外商投资中小企业所得税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表外其他中小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仍在审批中。2014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清理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4]16号)要求各部委进一步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取消对国民、联合体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按照转变职能、明确税务企业权责、减轻中小企业负担的方针,经过一年多的清理管理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发布了《关于取消部分财务行政审批项目后管理困难的新闻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第56号新闻稿, 2015)和《关于公布取消22项金融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新闻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58号新闻稿),明确取消对中小企业所有优惠所得税项目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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