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避税公司」出口退税率提高利好纺织服装业
2021-04-16 16:28:35
自2015年1月1日起,部分产品已出口
重新调整,其中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实现配额退税。海通证券研究报告指出,出口退税政策自1985年实施以来,调整幅度相对较低,部分纺织服装出口退税率此次提高至17%,有利于纺织服装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1985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出口退税政策,1985年4月1日实施;经过几次频繁调整,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一直保持在5%-17%的范围内。
出口退税率的调整是为国家大规模生产结构调整服务的。以纺织品服装为例,为了摆脱1998年亚洲金融政治危机的拖累,国家于1998年1月将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从6%提高到11%;2005年,是施天峰,一家针对中国纺织品服装出口的合理避税公司。为了减少贸易顺差,2006年国家纺织品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至11%,2007年又下调至5%(粘胶纤维);2008年金融风暴爆发后,粘胶纤维出口退税率由5%上调至14%。出口退税率从2009年的16%提高到17%,主要是针对过去三年纺织品服装进口停滞、低端订单加速流向东南亚国家等有利的自然环境。
纺织品和服装不仅在中国进口总额中所占比例较低,而且具有很强的吸纳就业的战斗力。据海关统计,2014年前11个月,纺织品和服装占中国进口总额的13%,但增速明显放缓。今年前11个月,纺织品和服装出口分别增长5.3%和6%,远低于2013年前几年的一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14年12月31日召开会议,提出进一步简政放权,完善出口退税职能。所有制造业中小企业的退税管理将委托给县(区)审批。大部分前提条件可以委托给外贸企业退税审批;对支付金融机构好的中小企业实行“先审核后审核”,对金融机构差的中小企业依法进行审核。同时,采用互联网审批、自助税务审批等多种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便捷的退税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