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报税流程」42个关于发票的常见问题
2021-04-16 16:29:41
发票管理不仅是会计人员的一道坎,也是许多中小企业和会计人员的一项重点工程。增值税发票怎么扣?发票丢了怎么办?如何扣除净利润?……
现在我已经认真的为大家收集了大量的发票问题。这些问题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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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方面,估计以后你会经常遇到,很实用。快当心,我的小伙伴!
1.增值税发票有哪些类型?
答:中华民族全面推进营改增后,纳税人常见的增值税发票包括:
增值税专用发票、最新报税流程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机动车爱国彩票、货运行业增值税专用发票(2016年6月30日才能使用)等。
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概念是相对于普通增值税发票而言的,普通增值税发票是中小企业管理中最少见的增值税发票。
2.增值税发票怎么开?
答:从开票角度看,普通增值税纳税人可以分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增值税发票和电子普通增值税发票。
增值税零星纳税人只能分别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果对方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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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代表申请开业。
其他纳税人如第三方只能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增值税发票。
就受票人而言,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给除第三方以外的增值税纳税人,而普通增值税发票可以开具给所有被开票人。
3.增值税发票怎么认证?
答:增值税发票认证是指通过最新纳税申报流程税的税控,对系统增值税发票中包含的统计数据进行识别和确认。一般只有采用一般计税方式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80天内进行认证,认证后的下一个月按增值税有关规定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零星增值税纳税人不具备进项抵扣的基本概念,不需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需要开展认证工作。
4.我公司于7月底收到了交通中小企业开具的货运行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作为增值税抵扣联吗?
答:不能作为抵扣票据的,应在投票日返还给单位,并要求开具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运行业停用增值税专用发票难点问题的新闻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新闻稿2015年第99号)规定,增值税普通纳税人提供铁路运输公共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填写出发地点、到达地点、车辆类型、运输运费数据等详细信息。在发票的备注栏中,如果细节很少,可以附上其他表格。货运行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迟可于2016年6月30日使用,7月1日起停用。
5.我司购买公共服务后要求对方公司开具发票,对方公司表示已经开始使用电子发票,只提供了一张SYN。让我们分别下载和打印它们。单独下载打印的发票可以作为记账票据吗?
答: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发票最新纳税申报流程的新闻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84号新闻稿)第三条规定,电子发票的投票方和付款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分别打印电子发票的开据文件(彩色或黑白),其约束力、 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规定与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完全相同。
6.一般纳税人和中小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需要认证?
答:不会,按照规定,红色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需要认证。首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电子设备的纳税人,可按政策抵扣应纳税额,无需认证。
同时,普通纳税人因免税、简单征收、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事项取得的收入,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得抵扣。为明确可抵扣进项税额,请参见国税发〔2016〕36号文附件一第二十七条,因此,不能从进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核验后转出。另外要特别提醒的是,由于资产寿命较短,纳税人在购买后期可能会使用非应税项目,可能不会抵扣收入,但之后可能会用于应税项目。根据最近的法律法规,资产转换为应税项目时,可以从相应的进项税中扣除。计算抵扣的依据是:购买资产时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已经认证,然后由进项转入的进项税才是进项。
7.我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商品质量问题,买方要求退款。由于发票已被认证并扣除,买方按时填写了《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单》,但经协商最终确认为部分退货。请问买家是否还按照买家填写的数据表开具金色字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最新报税流程:不需要,根据协商结果,需要买方作废原数据表,重新填写《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的新闻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47号新闻稿)第1条第(3)款规定,卖方应根据税务机关系统钥匙通过的数据表开具专用红字发票,并在新系统中以输出项目的正数开具。红色专用发票应与数据表一起复制。
8.我们公司是一家有保单的中小企业。在日常业务中,我们往往要向个体保险中介支付保险代理公共服务的报酬、报酬和人工成本。为了更方便的获取扣税票据,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统计开票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身保险中介机构税收征管难点的新闻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45号新闻稿)规定,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征管必需品的新闻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第24号新闻稿)的有关规定,向有保险政策的中小企业报送。中小企业接受税务机关移交的政策代征税款,在支付报酬和费用后,可以代表个人保险中介机构申请统计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9.中小企业为人身保险中介提供保险代理公共服务申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统计需要准备哪些信息?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身保险中介机构税收征管难点的新闻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45号新闻稿)规定,政策性中小企业应为接受税务机关移交税收的政策性中小企业。有保险政策的中小企业代理个人保险中介机构申请统计和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向定额管理机关出具个人保险中介机构名称、身份证电话、地址、缴费周数、缴费定额、税款征收等详细表格。有保单的中小企业应将人身保险中介机构的明细作为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一种形式,随发票入账。以上人身保险中介是第三人。
10.我公司是一家金融机构(一般纳税人),已购买一栋新的商业写字楼,装修后作为支行使用。装修费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两年后会抵扣吗?
答:纳税人新增、改建、扩建、修缮资产属于在建资产的建造。需要根据装饰性资产占资产原值的比例区别对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新闻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15号新闻稿)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在2016年5月1日以后购买用于建造资产,或者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修资产,使资产原值增加50%以上的货运和设计公共服务、建筑公共服务,应当按照必要的有关规定,在两年内从销项税额中扣除进项税额。资产原值是指取得资产时的购买市场价格或股份。
因此,如果装饰性资产的费用不超过所购资产原值的50%,则抵扣部分可以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的当期重复使用。一般来说,构成单一资产的材料和电子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供暖、公共卫生、采光、照明、通信、石油天然气、消防、中央空调度、电梯、电机、信息建筑设备和设施,也应按照最新的纳税申报流程计算在装饰资产费用中。
11.我们酒店是一般纳税人,与中小企业签订了会议公共服务合同。会议公共服务价格包括与会人员的住宿。请问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住宿费用作为会议公共服务的额外费用。
答:体制改革最新的纳税申报流程改变了纳税人为会议提供的公共服务,包括住宿、休闲、娱乐、旅游等公共服务,属于并发行为。开具增值税发票时,上述咨询服务不统一作为“会议费”开具,按照《产品与公共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共服务编码方式在同一张发票上填写。
12.我司从快递公司取得发票,但未填写出具公司名称。财务人员必须用文字填写。这种现实的、适当的费用可以从中小企业的净所得税中扣除吗?
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63号总统令)第八条规定:“中小企业取得的与收入有关的适当费用,包括生产成本、费用、税金、伤亡和其他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要求的发票不得作为财政报销票据,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拒绝。”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发票,特别是不填写付款人简称的发票,纳税人不得用于净利润抵扣、税款抵扣、出口退税、财务报销等。”
4.根据《互联网发票管理的必要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0号)第七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取得互联网发票时,应当在第一时间核对核实互联网发票数据的可信度和一致性。不符合要求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票据,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拒绝。”
13.7月底我们公司还是收到了租房中介写的赞助发票。根据文件规定,劳改营改造后的房租发票只能使用到6月30日,但该单位在投票日表示,其发票可以延长到8月31日。有这样的情况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增值税改征增值税制度改革的新闻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23号新闻稿)第三条第(七)款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税管理机关仍将向制度改革的纳税人开具发票。体制改革纳税人已收到地税行政机关印制的发票和用本办法印制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省税务已确定类似条件,需最迟于2016年8月31日延长使用期限。明确使用期限可与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讨论或拨打12366。
14.法院判决中小企业应当赔偿,但难以取得发票。这笔支出可以从净利润中扣除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63号总统令)第八条:“与中小企业所得有关的适当费用,包括生产成本、费用、税金、伤亡及其他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因此,如果补偿支出与中小企业的制造经营管理有关,是中小企业因合同行为而发生的,可以从净利润中扣除。中小企业由法院裁定赔偿,中小企业可以使用法院的正式文件和钱包出具的文件作为抵扣凭证。
15.外贸企业如何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做出口退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营出口退税难点问题的新闻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22号新闻稿):“二、外贸企业应提供经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以下相同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最新纳税申报流程第二十八条规定允许抵扣的抵扣联遗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如果外贸企业丢失最新的纳税申报流程,并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经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一致后,可持增值税专用发票会计联和卖方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证明》的函件,向负责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批出口退税。
2.外贸企业遗失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可以凭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用章向负责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批出口退税。"
16.中小企业员工游学,机票用于安排相关住宿等。,机票用于开具相关发票。你能用这张发票获利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与中小企业所得有关的适当费用,包括生产成本、费用、税金、伤亡及其他费用。”
17.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盗或丢失怎么办?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失窃和遗失难点的新闻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50号新闻稿)明确决定取消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失窃或遗失必须在《中国税务报》“遗失公开信”中公布的要求。即发票被盗或丢失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在发现被盗或丢失当天向税务机关报告,并在报纸上声明作废。
18.已纳入新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纳税人能否领取一般限额发票和加工发票(100元版)?
答:已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最新纳税申报流程的纳税人,应按规定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爱国彩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真正需要的人,比如投票日不方便使用税控系统、最新报税流程、小票价等。一、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纳税人可向配额管理机关申请通用配额发票或通用流程发票(100元版)。
19.门店给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新的报税流程要求是什么?
答:纳税人应向索要增值税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发票,购买方需提供四项数据:姓名(非第三方)、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最新报税流程号。如果买家能够准确地向店主提供上述数据,他们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而无需提供许可证、财务开具、最新纳税申报流程的政府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支付许可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名单。
如果具体付款人(支票、账单、第三方支付平台等。)属于另一个人,但要求开具专用发票的“买方”是单位,卖方可以在“备注栏”注明具体付款人姓名和有效身份证号。
20.纳税人能否取得国外发票作为扣除中小企业所得税净额的汇票?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三条规定:“境内单位和个人从境外取得的与支付有关的发票或者汇票,由税务机关受理
税务审查
如果调查时有,可要求提供外国代理人、政府机构或注册律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才能作为会计审计的草稿。"
21.普通纳税人可以销售运费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案: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以统计开具专用发票。如果是统计开具的专用发票,则使用水印控制系统开具“销售运费或提供应税劳务单”(附件2),并加盖财务或发票专用章。”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钼中小企业开具的发票纳入增值税水印税控系统简体字水印软件工程的新闻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新闻稿2012年第17号)1。自2012年6月1日起,钼中小企业必须在增值税水印税控投票日通过本系统(钼中小企业专用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增值税发票,发票的关键是二维码。.....3.钼中小企业通过增值税水印税控投票日开具发票。相关要求:...(3)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每张专用发票最多填写七行运费或应税劳务。”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印税控系统中小原油代工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管理问题的新闻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33号新闻稿):“1 .从2014年8月1日起,中小型原油生产企业必须在增值税水印税控投票日通过系统(烃类和燃料油专用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增值税发票。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相关要求...(3)上述增值税发票不得统计开具,每张发票的“运费及应税劳务名称”栏最多填写7行。”
22.门店给客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有什么要求?
答:如果卖方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如果买方为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单位(有纳税人识别号)、一批工商业户,买方栏中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为必填项,其他工程项目需根据具体经营情况填写;若购买方为非中小企业(无纳税人识别号),且客户为唯一,则需“命名”,其他项目可根据具体经营情况填写。如果客户能够准确的向店家提供上述数据,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无需向卖家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银行和账号数据,也无需提供相关护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3.普通纳税人如果适用粗制和必要的计税,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除下列情况外,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税项目可以开具专用票:
(一)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采供血站销售非临床使用者的血浆,按照简单必要性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纳税人销售二手货;
(3)出售已使用的人民币,减按2%的税率征税;
(四)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开具专用发票的其他情形。
24.收到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以入账吗?答:根据新修订的《会计室必需品》(中国人民银行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符合要求的电子发票只能通过电子方式保存,产生电子会计数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实施难点的新闻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84号新闻稿),如果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投票方和付款方需要纸质发票,可以分别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据文件,其约束力、 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规定与固定行政机关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完全相同。
25.一般纳税人如果有财务登记范围以外的业务,是自行开票还是税务机关开票?
答:一般纳税人不允许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
最新的纳税申报程序。原纯本地纳税人在最新纳税申报流程增加后登记为增值税普通人。他们可以选择在固定的行政机关开具发票而不是购买税控设备吗?
答:不是,一般纳税人要单独开具发票。根据《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增加专用设备和新技术成本降低增值税税收政策的通知》(国税发〔2012〕15号),增值税纳税人在2011年12月1日以后首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独立售票机)所支付的费用,可以在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缴纳的增值税金额中冲减(抵)
27.在投票日出售建筑物的公共服务、资产和租赁资产时,有哪些类似的规定?
答:提供建筑公共服务,纳税人单独开具增值税发票或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备注栏注明建筑公共服务以县(市、区)名、项目名为依据。
出售资产时,纳税人单独开具增值税发票或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命名运费或应税劳务及公共服务”栏内填写资产命名及房屋产权证明电话号码(如无房屋产权证明,则无需填写),在“单位”栏内填写总面积单位,并在备注栏内注明资产详细地址。
纳税人租赁资产时,应单独开具增值税发票或由税务机关在备注栏中注明资产的详细地址。
28.对于建筑外包项目,总承包商和外包方分别如何开具发票?
答:外包方就承包项目向总包方投票的当天,总包方会按时向项目发包人开具金额为的增值税发票,盖章不反映从外包款中扣除的利息。
29.纳税人为建筑物提供公共服务,公司总部为属于子公司的建筑工程购买运费,支付公共服务贷款或接受金融机构贷款,导致运费购买具体支付与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购买计量不符,是否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答:根据实质重方法的原则,根据国税函[2006]1211号文的规定,公司总部为子公司购买运费从厂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货款,导致购买运费的具体支付单位与发票上注明的购买计量不完全一致, 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最新纳税申报流程管理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
因此,子公司从制造商处获得的购买运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由公司总部支付。如果购买运费的具体支付单位与发票上注明的购买计量不完全一致,可扣除增值税进项税。
30.房地产开发中小企业出售房地产,房地产由两个以上共有人共有。如何出具发票上共有人的数据?两个共有人的姓名可以打印在买方的姓名栏中,但在纳税人的身份证号码中只能输入一个买方的身份证号码。发票怎么开?
答:共有人购买房产时,可以在发票购买人姓名栏填写两个共有人的姓名,在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一个共有人的有效证件号码,在备注栏填写另一个共有人的有效证件号码和房产地址。
31.营改增后,利息贷款可以开普通增值税发票吗?
答:营改增后,利息贷款属于无增值税项目,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
32.纳税人如何为会议提供公共服务开具增值税发票?
答:体制改革纳税人为会议提供公共服务,包括住宿、休闲、娱乐、旅游等公共服务,均为兼职。开具增值税发票时,上述咨询服务不应统一为“会议费”。《产品和公共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办法(试行)》中规定的产品和公共服务的编码方式应填写在同一张发票上,并在备注栏中注明会议名称和参加情况
33.国外收到的发票怎么入账?需要在金融机构注册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的必要性》(中国人民银行令第6号)文件的规定:在中国境内的境外单位和个人取得的与支付有关的发票或汇票,由税务机关受理
税务审查
如果调查时有,可要求提供外国代理人、政府机构或注册律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才能作为会计审计的草稿。
因此,你公司可以获得外汇汇票,但你公司需要在税务机关审核时提供确认证明。
34.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货运培育品种少的情况下,该如何开具发票?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普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以开具专用发票。统计开具专用发票,同时使用水印税控系统开具“出售运费或提供应税劳务单”,并加盖财务或发票专用章。
35.物业费和水电费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除了买方是另一个人,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其他情况可以按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6.健身娱乐活动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纳税人提供体育公共服务,除购买者属于另一人最新报税流程且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其他条件均可按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7、一般纳税人给酒店消费者的住宿和餐饮如何开具发票?
答:由于住宿费可以从进项税中扣除,餐费不能从进项税中扣除,如果酒店消费者有住宿和餐费,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在右侧填写住宿和餐费,或者开具住宿专用发票和餐费普通发票。提供休闲公共服务,无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8.提供休闲公共服务购买大米如何抵扣进项税?
答:餐饮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大米,按以下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1)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大米时,应向对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增值税发票。进项税额按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或普通增值税发票注明的大米收购价格,扣除13%的税率计算。
(2)向零星纳税人购买大米时,可以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按照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大米购买价格和13%的抵扣率计算进项税额。
(3)餐饮企业单独向农业生产者购买美国进口大米时,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系统会在发票右上角打印“购买”),根据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大米购买价格和13%的抵扣率计算进项税。
其中,如果一级大米是从批发和批发项目购买的,且增值税普通发票上的“税栏”中有统计数据,则可以按照大米购买价格和13%的抵扣率计算进项税;“税栏”统计数据为“免税”或“*”的,不计算可抵扣进项税。
39.物业公司代收代缴的水电费和代收的维修基金,可以在租用土地的投票日缴纳增值税时从利息中扣除。营改后怎么开发票?
答:物业公司收取最新的水电报税处理费。如果以自己的名义为客户开具发票,应按照适用的税务审批缴纳增值税。
同时,代表最新报税流程收取并支付的符合以下前提条件的水电费不属于物业公司的额外费用:
(1)供水公司和电厂将向客户开具发票;
(2)物业公司将发票转给客户;
(3)物业公司根据公司和电厂收取的具体水电费与客户结算。
住宅专项维修基础是指物业公司移交给开发商管委会或开发商业主、使用人的私房共用主干维修基础和共用设施共用电子设备维修基础,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
40.法院责令中小企业赔偿,但难以取得发票。这笔支出可以从净利润中扣除吗?
答:《中小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中小企业发生的适当费用,包括生产成本、费用、税金、伤亡及其他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因此,如果补偿支出与中小企业的制造经营管理有关,是中小企业因合同行为而发生的,可以从净利润中扣除。中小企业由法院裁定赔偿,中小企业可以使用法院的正式文件和钱包出具的文件作为抵扣凭证。
41.中小企业员工游学,机票用于安排相关住宿等费用,机票用于开具相关发票。你能用这张发票获利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与中小企业所得有关的适当费用,包括生产成本、费用、税金、伤亡及其他费用。
42.我司从快递公司取得发票,但未填写出具公司名称。财务人员必须用文字填写。这种现实的、适当的费用可以从中小企业的净所得税中扣除吗?
答:《中小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中小企业发生的适当费用,包括生产成本、费用、税金、伤亡及其他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
税收征管
《若干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第六条规定,加强
中小企业个人所得税
净利润减去软件工程。未按时取得权利的有效凭证不得从净利润中扣除。《发票管理必需品》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票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拒绝。第二十三条规定,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和顺序,逐列、多次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因此,中小企业应按上述规定取得发票。在获取发票时,必须注意其合法性。不得索要不完整、细节不切实际、未加盖财务印章或不符合要求的专用发票。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发票,任何单位无权拒绝或
中小企业个人所得税
净利润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