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税」房屋出租应缴房产税 心存侥幸被处罚
2021-04-16 16:31:29
案例描述:最近,
北平上海金融税
地租
检查员在可能性回答中发现一家公司将在二楼
房屋出租
几个单位使用,取得的地价收入只交营业税,房产税不核定。对此,检查人员对相关政策进行了政治宣传,对公司征收了额外的房产税和滞纳金,并处以未缴纳房产税50%的罚款。
税务
研究:根据《房产税组织法》和我省房产税相关政策,房产税按房产原值的30%扣除残值计算缴纳,税率为1.2%;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的地价收入作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收为12%。房产出租期间,无需按房产原值同时缴纳房产税。同时,根据
营业税组织法
”明确规定,房地产出租应按零售业-租赁业缴纳5%的营业税。但是
税务
机构检查发现,部分中小企业缴纳房产税较少,在出租房产时,会借助其他税收标的发票,以约定的地价向承租人开具,只缴纳5%
营业税
,不交12%的房产税。而上海租的中小企业,因为有发票,所以不在乎。
回应是,
税务
工作人员被提醒纳税。房产出租违法的,应缴纳12%的房产税和5%的契税
营业税
还有城建税,教育附加费,大部分教育附加费,
税
,并提供给承租人
私房
租赁发票。用其他发票代替的做法使承租人难以获得权利
草稿
入帐,并带给承租人
费
可能性,同时也留下了税收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