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税企业」印花税这八个误区,我猜你肯定有中过招~
2021-04-16 16:32:52
在印花税的税务处理上,通常更容易进入一些误区。以上八个对避税企业的误解,边肖猜想你一定犯了错误,如果你不相信,就看看吧!
误解1:所有合同都必须加盖印花税
《印花税组织法》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印花税只对税单所列凭证和司法部确定的其他凭证征税。理论上,在印花税征收范围内,采用枚举法,无枚举凭证,无贴花。例如招聘合同、审计合同、全权合同(其中只规定了全权、权力和法律责任)等。
误区二:不履行合同就不要贴花
根据《印花税组织法》及其《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在签订合同时、书证成立时、账簿开立时、领证时加盖。
因此,无论合同是否履行或能否如期履行,贴花都是不允许准时的。
误区三:签合同没有贴花很难确定金额
根据国家研究所的说法
金融事务
局方关于印花税一些明确问题的明确规定(定地税字〔1988〕25号),有的合同签订时难以确定应纳税额,可以在签订时按限额5元盖章,结算后再按具体金额征税。
税务误区四:没有签订购销合同就不用交印花税
国家研究所
金融事务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解释和明确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进一步明确,转让单(或其他记名单、卡、书、表等。)制造、商业、军需、外贸等机构使用的,属于特定两国供求关系的,应按其交付结算,并按时加盖合同物理性质证明。由此可见,只要购销凭证具有合同的实物性质,虽然要素几乎不具体到两国的主要基本权利和责任,但都要按时盖章。
此外,《商务部关于客运代金券征收印花税若干明确难点的通知》(国税发〔1990〕173号)第一条确定,在客运业务中,凡与承运行李业务具体相关的运输收据,均属于合同的物理性质。鉴于目前各类客运业务使用的收据与法律法规不统一,不方便办理税务贴花,为便于征收管理,明确规定将保险费结算凭证作为各类客运的应税凭证。
误区五:实收资产需要缴纳印花税避税企业年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明确问题的明确规定》(国税发(1988)丁滴字第25号),新开户时如不增加资金,仍按额度进行脱标。
因此,公司每年变更基金账簿时,如果“实收资产”和“资产准备”总额增加,金额也会增加;如果没有增加,就不需要缴纳今年费用账本的印花税,也不需要申请5元额度贴花。
误区六:发现实收资产增加会缴纳印花税
如果实收资产和资产准备金的总数增加,将添加一些税标记。比如,中小企业只有在资产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才能向税务机关缴纳相应的印花税,如新增资产、亏损准备金导致注册资本增加等。比如,中小企业只在资产社保增加注册资本导致资产变动的情况下才需要缴纳印花税,减资后的增资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例】某企业会计问:2013年我们公司成立时,注册资金100万元,违规缴纳印花税。2014年2月公司减资20万元,2015年1月中小企业增资30万元。理论上,这家公司今天的注册资本是110万元。我们公司应该交10万还是30万的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组织法》(财税字[1988]255号)第八条规定,如果本年度基金总值高于已脱牌基金总值,则增加部分应按时脱牌。
因此,如果中小企业确实证明2013年已缴纳印花税100万元,则2015年增资时只需缴纳印花税10万元。
误区七:中小企业注册资本不认缴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组织法》(国务院令第11号)和《商务部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025号)的明确规定,避税企业应按实收资产和资产准备金总额在账簿上贴花入账资金。
如果中小企业没有专门认购融资,且实收资产和资产准备金的金额没有记入会计账簿,则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误区八:根据公共政策,
税率
计算并支付“合同金额”
税率
2016年4月25日,VoIP政策对营改增的有效范围是:
“第四,关于
印花税
计税基础的难点
这在两个部发布的通知中没有提及
印花税
计税基础困难。主要地
用增值税取代营业税
这个问题过去一直是具体的,没有改变。各地实施的有效范围仍在印花税法《避税企业》中有明确规定,计税依据根据合同所含金额确定。合同中载明的金额与税率分别标明的,按照合同金额不含税率确定计税依据;如果未单独注明,则计税依据应为合同中规定的金额。"
在公共政策中,印花税是根据合同作为应税凭证计算和支付的,其计税基础应为:
(一)印花税应税合同或者具有合同物理性质的证明仅记载不含税金额,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计税依据的;
【例如】在租赁合同中,只约定每年不含税租金30万元,然后以“30万元”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个人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盖章,则:
应付印花税= 30万元X0.1%=300元
(二)印花税应税合同或者具有合同物理性质的证明同时记载免税金额和税率金额,并分别记载的,免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例如】在租金租赁合同中,如果约定年租金不含税30万元,不含税3.3万元,则以不含税30万元的税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另一份个人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进行退租,则:
应付印花税= 30万元X0.1%=300元
(3)如果税率金额包含在印花税应税合同或具有合同物理性质的证明中,但未单独记录,则以合同中包含的金额(即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例如】在避税企业的租金租赁合同中,只约定年租金含税33.3万元。如果单独计税,则以33.3万元的税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个人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进行退租,则:
应付印花税= 33.3万元X0.1%=33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