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体制」新政: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三大新变化,收好这两张表
2021-04-16 16:36:45
月底,商务部发布了《关于发布的新闻稿》(商务部新闻稿2017年第5号),并制定和发布了新版本
R&D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的必要性
(以下简称“必要”,点击查看)
,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国家研究所
金融事务
我局关于R&D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实行退税管理必要性的新闻稿(国家院
金融事务
局方新闻稿第73号,2011)到期停止执行。
《必要性》是在商务部2011年制定的《R&D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的必要性》基础上修订完善的(商务部2011年第73号新闻稿,此条已失效)。主要有以下变化:
变更1:基于当前
出口退税
管理工作明确规定,原R&D机构购置的国产设备的退税认定、变更、注销细则将修改为备案、变更、撤销;添加了处理和验证延期申报申请的详细信息。
> >关于归档:
R&D机构享受购买国产设备退税政策,首次办理退税时,应持以下资料向国家税务行政主管机关办理购买国产设备退税备案手续:
1.国税发〔2016〕121号文件第一条、第二条明确规定的R&D机构认证信息;
2.填写《进口退(免)税实际原始记录表》(附件1),其中“退税开户银行账号”必须从财务登记的银行账户中选择;
3.负责人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的其他资料。
如果购买国产设备的退税在此必要性下发前已经备案,则不需要办理购买国产设备的退税。
> >关于更改:
如果已备案的R&D机财税系统《进口退(免)税备案表》中的明细发生变更,需在变更月份的30日内,持相关护照和资料向负责的国家税务行政机关备案变更明细。
> >关于退出:
如遇解散、破产、撤销或其他应终止购买国产设备的非法退税事项,R&D机构应向主管国税机关提交相关护照和资料,申请撤回购买国产设备的退税。国家税务行政主管机关应当在撤销国产设备采购退税备案前,及时为R&D机构办理退税结算。
> >关于延期申报的申请:
R&D机构购买国产设备的退税申报期为次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以发文年度为准)
税率
财税系统纳税申报周期。如申报,主管税务机关仍将受理R&D机构购买国产设备的退税申报。
2016年,R&D机构购买国产设备退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017年6月30日
税率
纳税申报期。
变更2:增加了因自身前提变更,国外分行仍符合退税额度的前提,停止享受购买国产设备退税政策,应尽快建立财税制度,撤销退税记录等明细。
外国分支机构在退税额度审核前仍符合税[2016]121号文件第二条规定的前提条件的,在前提条件发生变化的当月内,停止享受购买国产设备的退税政策。上述外国分支机构应当自变更之月起30日内,办理退税撤销备案。
变更三:R&D机构购买国产设备退税,且设备产权在税率凭证签发当月3个月内转让或用于返还的,R&D机构应及时计算并向国家主管税务管理机关补缴退税。
附:进口退(免)税备案表及自用货运采购退税通知书如下:
附件1:进口退(免)税备案表
附件2:购买自用运费退税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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