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税流程」建筑企业营改增后,项目经理承包制存在哪些税收风险?
2021-04-16 16:37:20
建筑企业项目经理合同制是指由建筑工程师认证的项目经理承包建筑企业和开发商承包项目的全过程管理的制度。
在营改增之前,这一制度在发挥施工企业外部项目经理的管理质量、保持或增加施工企业的总产值、充分调动项目经理的自然资源、发挥施工企业的资质作用等方面发挥了最重要的作用。施工企业改革后,项目经理承包制度能否继续,存在哪些税收可能性,是大多数施工企业无法回避的问题。
以上,针对建筑企业项目经理合同制增税后的纳税可能性及对策,提出以下包容性可行性建议,希望对全省建筑企业有所帮助。
纳税申报流程
一、营改增前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合同制现状
在营改增之前,很多建筑工程企业实行项目经理党委制,其发票往往由采购建材的项目经理本人开具,材料款由项目经理支付给材料厂家,然后项目经理凭材料厂家开具的材料发票返回工程企业财务部门报销。项目经理主要通过报销的方式从工程企业中取出承包项目的收益。
给我一颗豌豆
施工企业与发包人或发包人签订1000万元的支付合同。假设施工企业明确规定项目经理在承包工程时必须向公司支付收入的2%。施工企业实行综合财务审计制度,扣除生产成本980万元,剩余80万元收入归项目经理。可以使用如下图所示的清晰操作模式:
根据上述项目经理从工程企业获得的80万元收入,常见方式如下:
一、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增加材料生产成本发票,并将发票拿回公司财务部报销。
首先,项目经理在向材料制造商采购材料时,往往会给材料制造商扣分,要求他们开具更多的材料发票,从而夸大材料的生产成本。纳税申报流程
其次,项目经理去建材市场和一群卖建材的工商户签订了购买建材的假合同,然后拿着假合同去了当地
金融事务
该机构将代表它开具发票,它将自行承担开具发票的税务点
金融事务
事业单位开具的发票,应向工程企业财务部门报销。
最终,一些项目经理发现公司出具虚假发票的一些投票日,并将其报销给工程企业的财务部,从而夸大了材料的生产成本。
第二,劳动力成本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膨胀:
通过发放民工工资,虚增民工工资,增加生产成本,并退回财政部门报销;送公司去劳务或者公司给施工劳务交税点,多开劳务发票增加人工成本。
二是项目经理合同制增加后,
纳税可能性
营改增后,如果按上述方式开具增值税发票,会有相当的金额
纳税可能性
,明确如下:
首先,项目经理通过纳税申报流程支付材料费用并索取材料
增值税
专用发票用于财务报销,违反了“票价不完全一致”、“三率不整合”的正确性。根据国税发〔1995〕192号文第一条第(三)项规定,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商务部关于加强
增值税
《关于征收管理若干难点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第一条第(三)项明确规定:“购买运费或应税劳务支付贷款和劳务费用的简易性。纳税购买运费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支付现金的简便性,必须与销售商品的单位和提供劳务的单位完全相同,才能批准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基于这个明确的规定,货流、资金流、票流是完全一致的,可以在可控范围内安全扣除。邮票中记录的运费必须与具体的入境运费一致。投票日邮票记录的单位必须与具体钱包的单位完全一致,票价必须完全一致!基于这一明确规定,增资前的项目经理合同制存在项目经理购买建筑材料、支付材料采购款、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财务报销的现象,类似于“票价不完全一致”、“三流不整合”,因此增值税进项税无法抵扣。
二是由于采购、贷款支付、索取厂家开具的退税工艺票等环节缺乏制衡,更容易出现项目经理用钱购买发票或向供货税点索要更多发票,并返给财务部门套现,从而犯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伪造、变造、非法倒卖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解释》(法发〔1996〕30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以他人、自己、他人为因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介绍他人而不购销运费或提供、接受应税劳务的;
有购销运费或者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出具欺诈数量或者金额为他人、为自己、为他人作为因素、为他人的;
开展了具体的管理和娱乐活动,却让他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虚开人均税额1元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国家税收5000元以上的,以违法犯罪论处。如果假税金额是人均10,那就是“大量的假税”。
基于上述立法,明确规定在营改增前的项目经理合同制中,项目经理可以用钱购买发票或向供货的税点索取更多的发票并返还给财务部进行现金,这是有真实经营行为的唯一途径。是因自身因素,让他人开具假增值税发票,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
三.营改增后的项目经理合同制政策
根据以上研究,营改增后,如果要继续实行项目经理合同制,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实施综合合同签署和采购系统
建筑企业必须实行统一的建筑材料集中采购制度和统一的采购合同签订制度,防止欺诈性采购行为,避免虚开增值税和开具纳税申报表过程票的行为。
实行集中统一的财务支付结算系统
施工企业各项目部材料采购与贷款支付分离。项目部的物资采购合同,必须经过公司立法机构审核签字,经相关责任领导审核签字后,按照采购合同统一的报税流程,提交财务部支付给厂家。防止工长或项目经理在报税过程中接触民工工资支票的政策是,建筑企业施工现场的民工工资必须由公司整合到金融机构为民工开工资卡,财务部门通过工资卡整合支付给施工现场的民工工资。
项目经理的收入必须非法扣除
所得税
承包商或项目经理必须从施工企业账户中提取属于其市场份额的收入,并且必须采用三种方法:
每月提前支付工程项目;
施工企业账户中的市场份额收入作为其预付工资的剩余部分扣除,在年度内通过年终奖励进行分配。年终奖按照年终奖的税收制度计算扣除
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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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可以通过适当的费用发票进行,如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和会议费。
可能性:中国的建筑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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