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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税合理避税」问:房地产公司将自有房屋作为售楼处使用,如何缴纳房产税

2021-04-16 16:37:37

[谜题]

房地产开发商将开发自己的门面作为销售部门。销售部交房产税吗?如果有,房产税原值如何确定?

[解决方案]

国家研究所

《关于我市农民个人所得税和避税有关房地产税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第二条第四项规定,房地产开发中小企业使用、出租或出借中小企业建造的住宅区,自私有房屋使用或投入使用后的次月起征收房产税。发展中小企业应从开始使用销售部门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作为自用销售部门,根据《房产税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将销售部门房产原值的70%作为房产税的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照1.2%的税率缴纳房产税。

在确认个人房产税合理避税原值的基础上,周一计算缴纳房产税。从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21日,根据司法部和国家研究所

局“关于

根据《关于城镇耕地占用税征收困难的通知》(国税发〔2008〕152号),按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是否记入会计账簿的人民币科目,都应按私房原价计算缴纳

。房屋原价按相关会计规定计算。未按照国家会计法规进行纳税核算和记录的,应当及时变更房屋原价或者评估新的风险。从2010年12月21日起,根据《司法部、商务部关于残疾人就业单位一城一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无论财产原值如何计算,财产原值都应包括租金,包括取得耕地所有权所支付的价款和开发耕地所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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