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合理避税」税务行政审批办理进入"快车道"
2021-04-16 16:38:23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管理的通知》,昨天,国家局印发了《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管理的意见》,要求各级
税务
通过“一个窗口”处理机构全额工资的合理避税,加快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网站,实施时限承诺制度,提高效率和舒适度,做到
税务
加快和提高行政审批的“快车道”效率,使纳税“易帮”。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司相关司长表示,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转变职能、简化管理、下放权力的要求,2014年以来,税务机关进一步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截至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87项税务行政审批项目中,除7项行政许可外,其余8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已全部清理到位。为了更好地规范行使职权保留的行政审批权限,推进简政放权,管办结合,完善公共服务,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并发布了《意见》,从办理方式、办理时限、行使职权自由裁量权等方面为各级税务机关进一步改革信息化行政审批制度指明了方向。
——处理方式更方便。根据《意见》,税务行政审批应通过“一个窗口”全面受理。根据“窗口受理、对外流通、限时办结、窗口输出”的要求,服务大厅将集中受理申请。无办税服务大厅的税务机关将指定内部政府机构作为窗口,集中受理向同级税务机关报送的必要的行政审批申请。国家税务总局将指定公共服务部门的中央税务部门为窗口。同时,加快建立网站办理平台,在今年年底前基本实现所有行政审批项目的预受理和预审核。需要通过网站办理平台上传的电子材料或邮件提交申请材料。积极探索实施行政审批、受理、审查、反馈、决定、查询全过程,以及全程序网站,让纳税尽可能轻松。
-处理时间更具体。《意见》提出要实行受理清单制度。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全省统一的受理表格样本。纳税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或者已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税务机关应当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单。实行时限承诺制,对于程序简单、现场可以完成的事项,应当立即完成;对于需要现场调查、报批或其他事后无法解决的事项,受理单应明确规定规章中未明确的解决期限。与此同时,我们将建立一个批准合理避税工资的“绿色通道”。对于中央鼓励的个体户创业、增加就业等事项,以及老、弱、病、残、孕等有类似困难的申请人,将通过“绿色通道”妥善处理,立即服务社会,代其承担责任,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
——程序更公平。根据《意见》,需要制定审计工作细则,具体简化在重点项目中行使职权和权利的国家边界,进一步规范和限制不同项目中不同职称的机构负责人和副负责人在审计职能中的权利裁量权。对于同一类申请,申请人有非常特殊的前提,大致相同的故事情节和物理性质,做出的行政审批决定应该大致相同。建立税务机关与审批事项串通的备案制度和法律责任追究制度,禁止事业单位与违法行为串通干涉其他工作人员编制的审批事项。
《意见》还从编写和提供服务指南、扩大行政审批公开发布范围、建立申请人审批制度等多方面做出规定,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纳入最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做好工作。付费公共服务规范、
税收征管
规范的有机衔接主要由任负责和论述,明确分工负责,形成联合管理工作,有力有效地将工资和合理避税纳入规范,完善行政审批管理,促进公共服务和个人所得税的支付
税收征管
标准大大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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