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公司注册」合并所得税问题的帐务处理
2021-04-16 16:56:18
对于分别由子公司和批准所得税的子公司组成的集团公司,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步骤中,控股公司内部交易产生的利润可以通过一系列合并抵销分录完全抵销,内部利润产生的所得税是否也需要相应的会计处理,这在介绍中华民族合并报表的文章中很少讨论。本文拟提出意见和参考文献。
第一,内部未实现利润会对合并所得税产生负面影响
南沙公司注册内部利润是母子公司或子公司内部交易产生的。对于控股公司而言,这一利润尚未实现,而作为“方健毅”的子公司或附属公司则以应纳税所得额为中心计提所得税,这反映在各自的报表中。因此,在编制合并报表时,抵销合并内部利润后,应相应处理所得税,使合并报表更加合理。
控股公司内部利润对合并所得税的负面影响可以通过设置“合并递延所得税”项目单独反映。
二、控股公司内部存货形成引发的所得税问题
控股公司内部交易(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产生的内部存货,往往包含内部收益,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应予以抵销。同时,由此产生的所得税也应相应入账。
(一)合并前夕产生的内部收入引起的所得税问题。合并前夕产生的内部收入对合并所得税的负面影响仅涉及合并前夕控股公司存货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内部收入。试着举个例子如下。
(例1)1991年,p公司购买了s公司80%的股份,成为s公司的母公司。1991年初P公司对S公司内部销售合计20万元,内部毛利率20%;s公司以20万元的价格转卖了P公司50%的产品。寒假冲抵内部未实现收益。
借款:主要收入-P公司20万
贷款:主要生产成本-P公司16万
主要生产成本是每个S公司2万
库存-s公司20,000
由于P公司和S公司分别审批所得税,税率为33%,因此有必要在1991年12月31日补充以下抵销分录:
借方:合并递延所得税(20000×33%)6600
贷方:所得税-P公司6,600
这主要是由于P公司已将内部存货未实现收入2万元作为子公司当期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在编制合并报表时,有必要将合并报表转移到递延工程项目中。
(二)合并后本年度产生的内部收入引起的所得税问题。在合并后的本年度编制合并报表时,一般需要考虑前几年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内部收入对合并报表的负面影响。因此,也要考虑其对合并所得税的负面影响。
(例2)上例中,1992年P公司内部销售给S公司10万元,内部毛利率还是20%;年初,S公司不仅出售了从P公司购买的剩余50%的存货,还以36万元的价格出售了今年购买的80%。寒假抵消内部未实现收益:
借款:P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2万
主要收入-p公司10万
贷款:主要生产成本-P公司8万
主要生产成本是每个S公司3.6万
库存-s公司4,南沙公司注册000
P、S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仍然定在33%。由于内部未出售收入的抵销,由此产生的合并所得税应相应抵销。由于本期已实现前期未实现内部收入,因此需要将前期所得税费用中包含的部分所得税费用从本期开始转入本期应纳所得税费用:
借款:所得税——P公司(200000×33%)6600
贷款:期初未分配利润-p公司6600
抵销本期产生的内部未实现利润对合并所得税的负面影响与上述完全相同:
借方:合并递延所得税(4000×33%)1320
信用:所得税-p公司1320
第三,控股公司交易中内部人民币形成引发的所得税问题
控股公司内部交易后,买方作为人民币记入中小企业账户,卖方因交易产生的收入也是内部利润(或内部利润),从交易时到资金报废或转卖时,对合并所得税仍有负面影响。此外,由于南沙公司每年注册产生的折旧费用,计入人民币的内部利润无形中增加了控股公司的费用,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抵免也应相应处理。
(一)购买前夕内部利润对所得税的负面影响及会计处理。
1.内部利润引发的所得税问题。内部销售产生的内部利润对合并报表所得税的负面影响可以用上面的例子来解释。
(例3)甲公司和乙公司是蓝天南沙公司注册电子控股公司的子公司。1993年,甲公司以人民币向乙公司购买了甲公司的一台设备,价格为南沙公司注册资本2万元,毛利率20%。A公司和B公司都是中小型企业,有独立的审批和支付。1993年,蓝天电子控股有限公司利用这种内部交易抵销合并报表:
借款:主要收入-b公司2万。
贷款:主要生产成本-乙公司16000
甲公司市场价格为人民币-4000元
在这笔交易中,甲公司将获得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在编制合并报表的步骤中,应抵消该交易产生的所得税:
借方:合并递延所得税(4000×33%)1320
贷方:所得税-b公司1320
2.折旧费引发的所得税问题。在上例中,如果人民币的使用寿命为10年,则按照平均期限法进行摊销,合并报表编制中的抵销分录如下:
借款:累计折旧-a公司400。
贷款:管理费用-A公司400
由此对合并所得税产生的负面影响可通过以下方式抵消:
借款:所得税-甲公司(400×33%)132
贷方:合并递延所得税南沙公司登记税132。
(2)该交易收益对下一年度合并所得税的递延负面影响及其会计处理。还是在前面的例子中,如果蓝天电子控股有限公司在1994年编制了合并报表,则有必要对前面例子中产生的内部利润进行抵销分录:
借款:期初未分配利润-b公司4000
贷款:人民币市场价-甲公司4000元
因此,合并报表所得税的会计处理问题仍然涉及到B公司的初始未分配利润:
借方:合并递延所得税(4000×33%)1320
贷款:期初期末分配利润-乙公司1320
折旧费用的合并抵销分录需要累计1993年的折旧额:
借款:累计折旧-a公司800。
贷款:管理费用-A公司400
A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400
南沙公司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原则由此引发的合并所得税问题是:
借款:所得税-a132公司
期初未分配利润-a132公司。
贷方:合并递延所得税(800×33%)264
其中,合并递延所得税是由于去年折旧费用增加而转回的所得税和由于折旧费用逐年增加而转回的所得税之和。
通过以上研究,我们可以知道,在编制合并报表时,所得税一栏并不是每个子公司的所得税和子公司个别报表的非常简单的加法,而是需要在抵销内部利润(包括收入和收益)时对所得税进行相应的变更,使其符合报表中的勾对关系,从而使合并报表反映的数据更加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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