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节税」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发布
2021-04-19 08:53:04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国和加拿大征收关税货物除外管理试行办法的新闻稿》(水村村新闻稿[2019]2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组织对申请人整体提出的合理节税有效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程序决定, 对于第一批对美国和加拿大征收关税的商品,一些商品首次被排除在外,排除政策分两次实施。 新闻稿如下:
从2019年9月17日到2020年9月16日(一年),清单上的私立大学所列的货物仍将按照我为对抗美国301政策而征收的关税。增加的关税和税款予以退还,相关出口中小企业应在除外清单公布后6个月内按时向中国海关提出申请。
对于清单2所列的货物,从2019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16日(一年),我为对抗美国301政策而征收的关税仍将继续征收。已经征收的关税和税款将不予退还。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将继续对美国征收关税的货物进行除外管理,并主动公布后续的出厂价除外清单。
附加: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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