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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税筹划」职工福利费哪些可免征个税?

2021-04-19 08:56:14

首先,你可以节省税收,规划免个人所得税的福利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凡符合本法第四条第四项规定的福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法》第十四条进一步说明,该法第四条第四项所称福利基金,是指根据主管部门的规定,从中小企业、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或者工会经费的福利基金中支付给一个人的贫困补助。国税发(1998)155号解释,贫困补助是指纳税人或其中产阶级因某些特定的暴力事件或因素导致长期贫困而支付的临时性贫困补助。

如按时从中小企业福利费中支付给职工的艰苦条件津贴、养老金、医疗费用、休养费用、职业病补偿、丧葬费、养老金、子女费、安置费等,均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不能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福利项目

商务部关于确定贫困补助范围内困难的通知

》(

国税发[1998]155号文件

规定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福利费范围,应并入“工资报酬”的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

(一)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者顺序从福利基金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支出和补贴;

(二)从福利基金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费用和补贴仅用于吴启华;

(三)单位为一个人购买摩托车、房屋、电脑等不属于实物性质的临时特困补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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