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核定征收所得税税率
2021-07-08 09:07:20
一、什么是核定征收所得税税率
核定征收所得税税率,是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根据预先核定,计算出纳税人应纳税额的一种方法,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根据收入或者成本总额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照预先确定的【核定征收所得税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应税所得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或利润率)
二、关于调整审批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通知
国税发〔2007〕104号,第八条应纳税所得率按照下表规定的幅度标准确定(各地根据当地行业及经营情况在区间内取值):
三、核定征收所得税税率,在最新个税法的政策上的支持
根据2018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
1. 下列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1) 工资薪金所得;
(2) 劳务报酬所得;
(3) 稿酬所得;
(4)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 经营所得;
(6)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 财产租赁所得;
(8) 财产转让所得;
(9) 偶然所得。
纳税人取得前款第5项至第9项所得的,个人所得税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
2. 生产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公式
根据"核定征收应纳税所得额的方法"的实施,计算应纳所得税额的公式如下:
(1) 应纳税所得额=总收入×应纳税所得率(现代服务业,税收园区多取值10%)
(2)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五级(5~35%)超额累进税率(或-速算扣除数)
在2018年新个税法中,适用于“营业收入”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表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