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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方式有哪些呢?

2021-07-08 10:48:30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方式有哪些呢?以下是优税云的专业人员做出的简要说明,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小微企业一般都会选择核定征收,就是国家核定一个标准,企业按这个标准去交税,具体的方式请参考国家税局颁布的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2个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8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 377号)第1(1)条: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和规定国务院一个或多个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包括仅享受第《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免税收入优惠政策的企业)和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小规模,低利润企业第28条)。

 



精炼的说,就是——正式将只享受符合条件的小规模营利企业的“低税率,半收购”企业所得税优惠,从不适用经批准的所得税法的“特定纳税人”序列中剔除,其可以适用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方式。

该条款刚刚发布,其形式为对原始出版文件的修改(国税函[2009]第377号,第1条,第1项),原发表文件较早发布。文件中的条款(国税[2008]第30号文件第3条第3款)(具体纳税人)的相关概念是明确的,本修正案列在原始文件的项目清单中。增加例外(不包括..微薄的微利企业)实际上就像是一个弯道。因此,在互联网上,存在一种误解,即“小微利企业不申请企业所得税的批准”。

在没有花时间查看相关文件的过去和现在的情况下,似乎很难理解第88次公告的规定。

一、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相关文件条款的变更

最早的相关文件条款规定“特殊纳税人”不适用于批准的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第30号)第3条第2款规定,这些措施不适用于特定行业的纳税人,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上述具体纳税人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澄清。

随后的相关文件规定是“特定纳税人”的列举。《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 377号),国家税务(2008)第30号文件第3条第2款所列“特别纳税人”中列出的前六类企业,项目(1)享受《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务院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优惠企业所得税政策的企业(不包括《企业所得税法》“企业”第26条规定的优惠免税政策。文章包含两个含义:享受规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不符合使用经批准的企业所得税的“特定纳税人”;但是,他们只享有《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不含免税收入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包括在内在“特殊纳税人”中,即这类企业可以采用经批准的征收方式。2.已经批准所得税的纳税人实际上享受了小微利企业的优惠待遇。

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实际已享受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

查账征收与核定征收是企业所得税的两种征收方式。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第8条(财税[2009] 69号),对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规定的小规模,低利润企业的待遇适用于有条件的企业。为自己的应纳税所得额核算,并批准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之前,不能降低小企业和低利润企业的税率。当然,他们将无法享受减税优惠政策。截至2014年,随着税收政策的增加,支持企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 3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行政机关)税务公告(2014年)第23号)将“减税和减税”优惠政策的范围扩大到已经批准征税的纳税人。

总而言之,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是企业相关利益主体通过合法手段追求税后利益最大化的一种手段。税洼地熟知纳税各种优惠政策,专业的服务会为企业提供合理的纳税筹划,使企业效益达到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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