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财税网」简化赠与不动产免营业税所需资料的解读
2021-04-16 16:25:28
一、公告的历史背景
为了加强对无偿捐赠或个人捐赠资产的管理,近年来,部和国家局先后下发了多份文件,规定了办理手续所需的证明材料。在实施过程中,由于两个增值税要求的免税证明材料存在差异,可供人们选择的证明方式不多,纳税人不方便同时办理免税手续。纳税人希望整合两个增值税的免税证明,尽量指定各种证明供选择。为了满足纳税人的适当需要,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简化行政管理、分散权力和方便群众援助的信念,国家研究院
金融事务
在全面梳理相关文件的基础上,我局对个人捐赠或无偿捐赠资产免征增值税和所得税所需的证明材料进行了简化和规范,并发布了本公告。
二、公告细节
(一)应提交的详细资料
纳税人应提交《一人无偿捐赠财产登记簿》、两国原告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继承或接受遗赠的,只需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财产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不同情况下需要提交的资料
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纳税人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1 .离婚分割个人财产,应提交:
(1)离婚协定或者最高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最高人民法院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2)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如果他们之间免费赠送子女,应提交:
(1)如免费赠送配偶,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父母、父母、祖父母、侄子女、孙子女、弟妹免费捐赠的,应当提交户籍簿、出生证明或者最高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最高人民法院调解书的原件、复印件或者能够证明两国血缘关系的部门(具有专业知识的政府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3.如果非儿童抚养费或抚养费欺诈是免费提供的,应提交: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最高人民法院的调解书、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扶养关系证明,或者能够证明两国扶养关系的部门(具有专业知识的政府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继承或者接受遗产,应当提交:
海宁财税网(1)房产海宁财税网无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能够证明代理人无权继承或者接受遗产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改善公共服务的要求
为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理免税手续,公告称:各地
金融事务
行政机关应通过服务大厅、金融网站、12366电话、纳税人中学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外商投资的明确规定和并行程序。,在第一时间回应纳税人的讨论,并做好培训和辅导工作。避免纳税人两头找,两头跑;前提周边地区可以探索政府机构之间的数据交换和共享,查询认证数据,减少纳税人提交的数据。
第三,公告带来的变化
(1)整合
增值税
,所得税免税证明。该公告免除个人免费赠送或接受资产
增值税
、
所得税
将所需证明材料进行整合合并,区分四种情况,即离婚分离个人财产、无偿赠与子女、无偿赠与非子女抚养或抚养欺诈、继承或接受遗赠,分类列出,消除了原管理工作中规定的两种增值税免税证明材料的差异,有利于税务机关的操作,便于纳税人对比提供。
(二)简化办理免税手续必须提供的证明材料。从方便纳税人办理免税手续的角度出发,公告简化了所需的证明材料。比如父母双方免费给父母,只有户籍能够证明两国血缘关系,才能提供。
(三)增加了认证材料的选择性。公告列举了各种形式的证明材料,以“或”的形式表示,为纳税人提供了多种选择,为纳税人提供了便利。比如离婚分割个人财产,纳税人只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最高人民法院判决书或最高人民法院调解书)。
(4)关注海宁财税网提交的代理人信息核心内容。个人财产关系的转移涉及几项立法,如民法通则、法律规定、继承权等。,这关系到原告的切身利益。适当的证明材料是划清征税与免税界限的关键。因此,公告在特定情况下给予、继承或接受遗赠的,代理人信息将包含在广义的证明信息中,但免税所需的代理人信息只需证明两国的血缘关系或抚养(赡养)关系或继承权(接受遗赠)关系,个人财产本身必须有表示。这样可以避免因政策误读而增加纳税人负担。
四.公告的执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月起生效。个人无偿赠送或捐赠的资产免征增值税,
所得税
相关证明材料以本公告为准,同时暂停执行与本公告不一致的相关明确规定。